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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丽:涉台园区建设是两岸经济交流合作的重要探索

2017-12-05 07:32: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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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4日,两岸嘉宾参观考察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中国台湾网资料图)

  1987年,在大陆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呼吁两岸和平统一与开放“三通四流”主张八年之后,台湾当局“三不”政策受到压力与挑战,开始调整大陆政策,决定开放台湾同胞赴大陆探亲,从此揭开了两岸交流与两岸关系发展的新一页。30年来,在两岸关系发展过程中,大陆方面一直积极努力探索加强与促进两岸经济交流合作的方式、途径,其中涉台园区建设是其典型代表,30年来不同层级、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涉台园区超过100多个,成为两岸经济交流合作颇具特色的重要成果。

  国家级台商投资区。开放两岸交流与台商赴大陆投资不久,1989年5月,国务院就率先批准在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设立福州(马尾)台商投资区、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与杏林台商投资区,成为大陆首次批准的国家级涉台经贸园区,开创了日后各种涉台园区建设的先河,促进与带动了台商对大陆投资的发展。随后,1992年国务院批准设立集美台商投资区,2010年批准泉州台商投资区,2012年批准漳州台商投资区。至此,国家先后在20多年时间里总计批准设立了6个国家级台商投资区,而且全部集中在福建少,显示了福建省在对台经济交流中的重要地位。

  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示范区。为促进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尤其是吸引台湾农业先进技术、经营方式与大陆土地、人才资源等优势互补合作,1997年,国办台、农业部与原外经贸部等联合批准设立了福建、黑龙江、陕西、山东等五个国家级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此后又进行了新的调整,先后在14个省市共设立了9个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其中福建全省全部建成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作为一种涉台专业性的农业园区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探索性质,促进了两岸农业交流合作,也带动了大陆农业的发展。

  台湾农民创业园区。为鼓励台湾农民与农业企业到大陆发展,2006年4月,国台办与农业部等部门批准设立福建漳浦和山东栖霞两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此后,2008-2001年,大陆又先后在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河南、湖北、四川、、广西、重庆、安徽、河南、黑龙江等十多个省市总计设立了29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这些园区提供诸多不同范围的优惠政策,部分省市还特别制订专门政策法规如江苏省公布了《关于推进苏台农业合作创业园建设的意见》(2010)、福建省公布《关于加快台湾农业民创业园建设的若干意见》(2011)等,鼓励台湾农民或农业企业到农民创业园集中投资、创业与发展,发挥了一定的聚集效应,吸引了一批台湾农民与农业企业到园区创业、投资。其中福建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成效较为显著。

  海峡两岸产业合作示范区。江苏省昆山市是台商大陆投资最活跃、投资最密集与两岸经贸文化交流最频繁的地区之一,对台经贸与产业合作优势明显。2013年2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示范区”,并于2016年写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之中,显示中央对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示范区的高度重视与支持。该示范区旨在打造两岸产业合作转型升级的先行先试区、两岸中小企业深度合作的重要载体、两岸交流模式创新的示范平台。后来,福建省也设立了漳州深化两岸产业合作示范区。2017年9月,发改委、国台办与商务部同意在广西设立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主要包括三个园区即防城港产业园、崇左产业园与钦州产业园,主要功能是支持广西在承接台资企业转移与协助台商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区域合作作用。

  海峡西岸经济区。2009年5月,国务院公布“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正式设立海峡西岸经济区。海峡西岸经济区以福建省为主体包括周边的广东省东北部、浙江省东南部与江西东部等在内的台湾海峡西部地区,是唯一跨省涉台区域合作发展规划,是国务院批准建设的最大涉台综合性园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对台战略定位是“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强调“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独特的对台优势和工作基础,努力构筑两岸交流合作前没平台,实施先行先试政策,加强海峡西岸经济区与台湾地区经济的全面对接,推动两岸交流合作向更广范围、更大规模、更高层次迈进”。尤其是“若干意见”赋予了海西区诸多对台先行先试政策。海峡西岸经济区设立后,中央有关部门与福建省投入了很大精力与、财力与人力,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与对台经济交流合作。

  平漂综合实验区。2011年12月,国务院批复《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标志着以推动在对台交流合作中先行先试的平潭综合实验区正式设立。平潭综合实验区以福建省平潭县海坛岛及附属岛屿为主体,陆域面积392.92万平方公里,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导、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体系;基本公共服务和城市化水平显著提高,生态文明建设走在福建前列;基本实现与台湾地区经济全面对接、文化深度交流、社会融合发展,两岸同胞合作建设、先行先试、科学发展的共同家园基本建成。平潭综合试验区批复后,中央有关部门与福建省投入了大量资源,不断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快平潭基础设施与城市建设,加强与台湾地区经济社会交流合作,取得了初步发展。

  另外,大陆不少省市与地区设立了不同形式的台商投资区、两岸产业园区或两岸科技园区等,总计达数百个。特别是近年来,为鼓励台湾青年到大陆创业、就业与发展,许多地方设立了不同类型的两岸青年创业园、台湾青年创业基地、台湾青年创业园等,总计超过60个,出现一股台湾青年创业园或创业基地的发展热潮,带动了台湾青年到大陆创业、就业发展。

  总之,多年来,除了国家级的涉台园区以及以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为主体的战略性示实验区之外,大陆许多省市也设立了许多不同名称的涉台经贸园区。这些不同层级、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涉台园区的设立与建设,形成不同特色的涉台园区、试验区或示范区,成为两岸关系发展尤其是两岸经济交流合作的一项重要探索,一种制度创新,大大促进了两岸经济交流合作。未来在新的两岸关系发展形势下,这些涉台园区建设与对台经济交流合作,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改进与完善,建立健全相关法规政策制度,以发挥更好的功能与效用。(作者:陈丽丽,闽南师范大学两岸一家亲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台商研究中心主任、两岸关系理论漳州研究基地副主任。)

[责任编辑: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