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二二八”事件的血泪教训
“二二八”事件是台湾光复后台湾人民最大的悲情,对台湾社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它的血泪教训不应被遗忘。
1945年10月25日,台湾光复。陈仪建立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推行台湾特殊化政策。以台湾光复初期社会矛盾之尖锐复杂,执政当局未能缓和危机,冲突不可避免。所以,在“二二八”事件前,就有大陆记者预言冲突一触即发。从微观史的角度,一滴水可以改写历史。
1947年2月27日晚7时多,在台北市圆环天马茶房附近,台湾省专卖局缉私员叶德根等人查缉走私香烟,与小贩林江迈发生冲突,林江迈受伤,激起公愤,围观群众殴打缉私人员,缉私员傅学通慌不择路,开枪示警,误伤居民陈文溪,致其死亡。周围群众要求台北市警察局惩办杀人凶手,就地正法,以平民怨。
28日,星期五,晴。台北市一些民众以缉私血案未得到妥善解决,沿街打锣通告,鼓动市民罢工罢市。10时,群众百余人冲进台湾省专卖局台北市分局,砸烂门窗玻璃,殴毙该局职员2名、伤4名,把局里库存的火柴、香烟、酒及汽车等,抛到路中,纵火焚毁。围观的民众约千人。宪兵、警察闻讯赶到,势单力孤,惮于民众怒火,无法制止。
下午1时,群众至南门,包围台湾省专卖总局,宪警事先戒护,未被捣毁,劫焚该局俱乐部及部分宿舍器物。
从危机爆发前的预警,到危机的发生直至结束,媒体起到重要的作用。在早期工业社会,信息传播的主要工具是报纸和无线电广播。28日,台湾省两大报纸,台北《民报》在第三版刊登《开枪击毙老百姓》的头条新闻。台北《新生报》在第四版下方刊登《查缉私烟肇祸,昨晚击毙市民二名》的新闻。两大报在未完全弄清事实的情况下,以刺激性的言语,来扩大缉私血案的影响力。
台湾省行政长官陈仪对缉私血案没有高度重视,未能立即采取措施,防范危机。28日上午9时,陈仪在长官公署会议室召开政务会议,讨论物价管制问题,坐视危机的扩大、升级。
广大群众决定向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请愿,要求陈仪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下午2时左右,近千名群众汇集至长官公署办公楼前(今“行政院”),一些民众手持军刀、铁棍、木棒,敲鼓打锣,高呼口号,向陈仪请愿,与守卫激烈冲突,有人抢夺卫兵枪支,卫兵开枪还击,射杀民众,造成流血冲突,局面失控。这种斗争方式,不是有预谋的活动,完全是长官公署应对失策的产物。
与报纸相比,无线电广播的传播速度更快,基本与事件发生同步,可以在第一时间将消息传播给民众。台湾省约有5万台收音机。枪声响后,少数民众冲进台湾广播电台,通过播音,号召驱逐各地的官吏。台北市的群众抗争立即演变为全台群众运动。广播电台在现代城市民众运动中的鼓动力惊人。
群众请愿不成,反遭枪击,更加愤懑。经广播电台的不断鼓动,学生全部停课,各机关、团体台籍员工逃走一空。一年半来积压在台胞胸中的苦闷、委屈、辛酸忍无可忍,终于像火山一样喷发出来。
长官公署有机枪守卫,群众靠近不得,无法去打射击他们的卫兵,便把手无寸铁的外省籍民众作为替代目标。这完全是一时冲动的产物。
对群众抗争,本应是可顺不可激,可散不可聚,长官公署恰恰相反,用武力来控制局面,刺激群众的怒火,使本来可以化解的危机进一步扩大化。“二二八”请愿血案是官方处置“二二七”缉私血案不当的产物,使缉私血案扩大和升级,从圆环一隅扩展到全台北市,从少部分民众与查缉员间的冲突转化为台北市民与长官公署间的对立。从民众的诉求看,他们要求处置杀人凶手,这样的要求合情合理。从民众的斗争方式看,他们举行示威游行,逼迫官府做出回应,之前已有先例,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民众的攻击对象看,他们冲击专卖局、贸易局及所属公营企业,未哄抢民生物资,是反对统制经济,出于公愤而非私念。从一些民众殴打外省人来看,是遭枪击后的情感宣泄,殴打的有平时欺压他们的外省籍官僚及职员,如专卖局、贸易局、警察局等部门的职员,一部分外省人受波及。
“二二七”缉私血案和“二二八”请愿血案构成了狭义上的“二二八”事件。由于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缺乏管理现代城市的经验,惊惶失措,应对失策,小事拖大,大事拖暴,进而引发更大规模的流血冲突,震惊中外,影响深远。
“二二八”事件是缉私人员与摊贩冲突、媒体扩大事件范围、官府火上浇油的一个经典案例,值得后人引以为戒,吸取教训。(褚静涛,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历史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