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谈之六:孙中山先生论中国统一的方式
“向来主张和平统一”,必要时“势不能不藉武力”
面对辛亥革命后南北对峙的复杂局面,孙中山先生突出表现为竭诚谋求和平统一,提出“谋国之道,苟非变出非常,万不得已,不宜轻假兵戎,重为民困”。基于“天下为公”的宗旨,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不久,孙中山先生为换取“民国统一,永无僭乱”,竟委曲求全让位给袁世凯;当袁世凯与南方革命党尖锐对立,帝国主义公开提出“南北分治”时,中山先生又接受袁的邀请上北京与袁“共商国是”(一月之内会晤13次),开启南北和谈;此后10多年,为推动讨论和平统一问题,中山先生在各种场合多次表示“建议召开和平会议”、随时“准备同接受我条件的任何领袖合作”、赞同召开“南北各方领袖平等联席会议”等等。1924年10月23日,冯玉祥等人发动“北京政变”,推倒北京直系政府,发出“和平解决国是”通电,并请孙中山先生“北上主持大计”。中山先生不顾个人安危,11月10日毅然决定抱病北上,并发表宣言,接受当时中国共产党“以国民会议解决国是”的主张,正式提出“召集国民会议”以“谋中国统一与建设”。此后4个月,中山先生遗嘱还谆谆告诫“最近主张开国民会议及废除不平等条约,尤须于最短期间促其实现”,其弥留之际仍在呼唤“和平、奋斗、救中国”。
在这样“尽心竭力以敦促和平统一之进行”的艰难过程中,中山先生并非完全反对使用武力。他1912年首次北上议和时,专门向参议院提交了为应变议和失败而不得不作战的方案;1924年二次北上议和前,已创办黄埔军校以期培养能承担统一中国大任的军事人才;1913年、1915年,先后针对袁世凯制造“宋教仁血案”、筹备“洪宪帝制”,发动“二次革命”、“护国运动”;1917年、1921年,更针对北洋政府破坏“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针对军阀割据造成国家四分五裂,两次发动“护法运动”;1921年还针对军阀弄权“非法解散国会”的北京政府,在广州推动成立中华民国正式政府,并作为非常大总统、以大元帅名义下令北伐。
值得指出,中山先生关于实现国家统一“和”与“战”的思想,是在其革命斗争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而“与时俱进”的。为推翻使中国“国不成国”的清朝封建帝制,中山先生主张武装革命“恢复中华”,并直接、间接领导了多次武装起义;待草创共和、建立民国后,为解决南北对峙的问题,又力倡以和平而非以武力实现统一。其所以如此,一是担心统一“若恃武力,其流弊必致于专制”,二是认为“唯以民治为统一方法”,“武力不过辅助民治之不及”。但是,事实正如其自己所言,“文喜共和告成,战争可息,慨然辞总统职,以政权让袁世凯,而自尽力于铁路事业。不谓知人不明,民国遂此多事,帝制议起,舆论哗然;虽洪宪旋覆,而余孽尚存。军阀专擅,政治日窳,四分五裂,不可收拾。”为何会这样?中山先生自我反省:“这个病根在于调和。调和的意思,本来是大公无私,求和平统一的。无奈一般腐败的官僚和军阀,发起反对共和。譬如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督军团造反同割据的联省自治,把一个国家弄到四分五裂,所以中国便不能统一。”于是,中山先生又曾想以广东的军事力量为基础,先“统一西南”,再“统一中国”。经陈炯明叛变而撤退上海,1923年驱逐陈炯明再于广州重建大元帅府,中山先生深感军力的作用。其间得到中共和苏俄的帮助,中山先生认识到“俄国革命能以一百英里之地,应十八面之敌,三数年间,卒将内乱外患次第戡定者,因军队全属党人之故也。”由此,中山先生终于明确提出,要组建革命党自己的军队,“吾党宣传功夫,此后应积极从军队着手,庶可以立统一之基础”。1924年11月13日,中山先生58岁生日的第二天启程北上议和时,专门视察其手创的黄埔军校,表示其所倡三民主义,能望实行的就在黄埔军校的学生。次日又表示,为实现“本党主义”,一方面“我们北上,在政治思想做功夫”,一方面“北伐当然积极进行,长驱直捣鄂苏”。
综上所述,为“破除障碍,促成统一,巩固共和基础”,中山先生既为采取和平的方式“竭志尽诚”——包括1912年“以政权让袁世凯”谋“共和造成”、1924年“以放弃(南方)地盘”(北上)谋“开国民会议”,以及在这两者之间还曾主张过的“以笔阐发共和真理,冀达民治之统一”“用文治去感化各省”来“统一中国”“期以四派(直系、奉系、皖系、西南护法诸省)相周旋”来“图统一之效果”“以裁兵为第一步”得“真正之和平统一”等;又能在必要时断然诉诸武力——包括先后发动的1913年“二次革命”、1915年“护国运动”、1917年和1921年两次“护法运动”,1922年北伐开始;还能致力文、武结合——提出“以舆论做后援,以武力做基础”“以广东为模范,统一西南,以西南为模范统一中国”。如此种种,实际上已一定程度体现了在统一方式上和、战两手的有机结合。虽因历史局限效果不彰,但屡败仍屡战、愈挫而愈奋,志存高远,令人感佩。(华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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