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静涛:《开罗宣言》不容曲解
2016年7月12日,海牙国际仲裁法庭对南海仲裁案做出判决。这份近500页的判决书引用了菲律宾的大量证词,如“在日本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败后,中国寻求确定在南海诸岛的权利”(第82页,原文:China“ sought to assert its claim to the South China Sea islands”,following the defeat of Japanese forces in the Second World War.)。“根据菲律宾的观点,这些文件确认,‘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法国不认为中国对于南沙群岛的任何岛礁或远离中国大陆的南中国海海域提出权利’”(第83页,原文:In the Philippines’s view, these documents confirm that“ prior to the Second World War France did not consider China to have made a claim in regard to any of the Spratlys, or to the waters of the South China Sea far removed from China’s mainland coast.”)。“另外,‘战后文件(包括法国内部纪录),清晰表明法国仍保留对这些岛礁的权利’,菲律宾认为,这种状态符合英国和美国关于《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希望保护法国的主权权利’”(第83页,原文:Additional, “the post-war documents-including France’ internal records—make clear that France retained its claim to those features”, a position the Philippines considers consistent with its view that the United Kingdom and United States “wished to protect France’s sovereignty claim ”in connection with the Cairo Declaration and Potsdam Proclamation.)。菲律宾的这些证词可信吗?
南海诸岛是由中国人民最早发现、最早开发经营、最早纳入海防体系、最早管辖,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法国对越南实行殖民统治,一直觊觎南海诸岛,伺机行动。1933年4月,法舰玛利修兹号侵占南沙群岛的斯普拉特岛(今南威岛),亚斯特洛塞号和亚拉亚特号占领其他多个岛礁。7月25日,法国正式宣布兼吞斯普拉特岛等9个岛礁。法占南海9岛的消息一经媒体披露,迅速引起中国人民的关注。
面对法国侵占南沙群岛,中国社会各界纷纷关切,要求国民政府采取措施,制止法国的非法侵占。国民政府外交部迅速搜集资料,弄清法占南沙岛礁的具体位置、经纬度等。受限于国力,国民政府对法国在南沙群岛的非法窃占,难以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但社会各界通过此次事件,增强了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紧迫感。
1930年代初,国民政府设立了由内政部、外交部、海军部、教育部等机构组成的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1935年4月,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编印《中国南海各岛屿图》,详细标明南海诸岛一些岛、礁、沙、滩的名称和位置,包括东沙岛(Pratas Island)、西沙群岛(Paracel Island and Reefs)、南沙群岛(Macclesfield Bank)、团沙群岛(团沙群岛或名珊瑚礁)。这里的南沙群岛指今中沙群岛,团沙群岛指今南沙群岛。团沙群岛的岛礁有北险礁(North Danger Reef)、伊都阿巴岛(Itu Aba Island,今太平岛)、斯巴拉脱岛或暴风雨岛(Spratly or Storm Island,今南威岛)、曾母滩(James Shoal)等。岛礁名称采用了英、法等国的岛名译音。尽管这些岛礁的名称有未尽人意处,毕竟反映了我国人民对南海诸岛,特别是南沙群岛的关切。
中国地理学界专家关注祖国的南疆。1935年,《中国地理新志》出版,调整了对南海诸岛的表述,指出“我国南起北纬十度”,“极南堤沙浅洲群岛(今郑和群礁),北纬十度”,南海沿岸的岛屿包括“海南岛、团洲、南沙群岛、西沙群岛、东沙群岛、大蓬莱岛、小蓬莱岛、海南九岛”,所附中国地图明确标出海南九岛。这是战后中国政府接收南沙群岛的一个重要依据。
1937年7月,日本制造卢沟桥事变,挑起全面侵华战争。1938年,法国趁日本侵略中国之际,对外宣布占领西沙群岛,中国政府提出抗议。1939年2月,日军侵占东沙群岛、西沙群岛、南沙群岛,划归台湾总督府高雄州高雄市管辖。
抗日战争中,中国人民决定收复所有被日本侵占的领土,包括陆地领土和海上领土。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发表《开罗宣言》:“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从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一切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
(原文:“It is their purpose that Japan shall be stripped of all the islands in the Pacific which she has seized or occupied since the beginning of the first World War in 1914, and that all the territories Japan has stolen from the Chinese, such as Manchuria,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shall be restored to the Republic of China. Japan will also be expelled from all other territories which she has taken by violence and greed.)
《开罗宣言》对中国领土的表述采取了概括法和列举法,概括法指中国收复一切失地,包括华北、华东、华中、华南等陆上领土,和海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等海上领土。列举法则列明了东北、台湾岛、澎湖列岛。之所以这样做,因台湾岛、澎湖列岛涉及到《马关条约》的条约义务,有些国家承认伪“满洲国”。
1943年12月3日,重庆《中央日报》刊登了《开罗宣言》中文译本“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该译文未能将“中国之一切领土”( all the territories)译出,没有将原文的意思准确表达出来,留下不足之处。
一些外国学者在没有看《开罗宣言》原文的情况下,质疑《开罗宣言》列出了台湾岛、澎湖列岛,而没有列出南海诸岛,故南海诸岛不在中国收复失地之列。这种看法是对《开罗宣言》的误读。
收复一切失地(包括南海诸岛)是全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1944年12月,台籍志士柯台山在重庆拟就《台湾收复后之处理办法刍议(政治大要)》,关于“行政区域之划分及改编”,建议:“将澎湖群岛划为特别行政区”,“将南海群岛编入,并划为特别行政区,与澎湖群岛相等”。
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发表《波茨坦公告》,其第八条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8月8日,苏联附署《波茨坦公告》。9月2日,日本政府代表在《日本降书》上签字,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
《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降书》,得到中国、美国、英国、苏联的确认以及日本的接受,环环相扣,构成了国际法的有效约束力。日本投降后,中国政府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降书》中相关内容,接受各地日军投降,收复一切失地。
1945年10月25日,台湾光复,中国政府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设置台湾行省。台湾省行政管辖区域承接了台湾总督府的管辖区域。光复初期,台湾省地理范围包括台湾本岛、澎湖列岛、南海诸岛。
1946年12月12日,中国军舰登陆太平岛,悬旗树碑。1947年10月,内政部确定,我国极南位于北纬4度的南沙群岛曾母暗沙。11月,内政部重新命名东沙、西沙、中沙、南沙群岛及其各个岛、礁、沙、滩的名称,公布施行。12
月1日,南京《中央日报》刊发内政部公布南海诸岛岛名的新闻。对此,美国政府没有反对,一定程度上予以支持。
证诸史实,中国人民在全面抗日战争爆发前就在关注南沙群岛,菲律宾所持“日本二战战败后,中国寻求确定在南海诸岛的权利”,“二战前,法国不认为中国对于南沙群岛的任何岛礁或远离中国大陆的南中国海海域提出权利”是不能成立的。菲律宾所谓“英国和美国关于《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希望保护法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权利”,是对《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的曲解。
对于菲律宾这些违背历史常识的证词,海牙仲裁庭本应查找史料,加以辨别、核实,认真阅读《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的原文,弄清中国政府恢复对南海诸岛行使主权的详细经过,谨言慎行,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还中国人民一个公道。
令人遗憾的是,海牙仲裁庭轻信菲律宾的一面之词,用这些片面的、错误的史料、证词,声称“中国对九段线的历史权利没有法律根据”,企图否定中国人民对南中国海的历史性权利。如此判决,是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片面解释,是对作为《联合国宪章》基石的《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公然挑战,背离了历史事实与国际法理。如此判决,全中国人民无法承认,拒不接受。(作者褚静涛,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