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博东:必须高度警惕民进党修改“公投法”!
台湾新的立法机构开议后,高志鹏、叶宜津、林淑芬提出三个“公投法”修正案。香港中评社今日刊载北京著名台湾问题专家徐博东的文章分析这三个修正案的背后深意及危害。徐博东指出,提案内容中,“公投”几乎不设立门坎,并且主张可就“宪法变更”、“领土变更”和“主权让渡”案进行“公投”。这种版本的“公投法”修正案一旦通过,并付诸实施,特别是推动“宪法变更”、“领土变更”和“主权让渡”的任何一个法案进行“公投”,无论通过与否,两岸关系都势必“地动山摇”!
全文内容如下:
自2月19日台湾新的立法机构开议以来,民进党籍“立委”可谓干劲十足,不甘寂寞,纷纷提出议案,要求删除或废止一系列现行的法律。其中最引人注目者,是高志鹏提出的废止悬挂“国父”遗像案。但笔者认为,其实更值得外界保持高度警惕的,莫过于由高志鹏、叶宜津、林淑芬提出的三个“公投法”修正案。
众所周知,2003年11月陈水扁主政时期通过的“公投法”,在当时蓝营在“立法院”占绝大多数席位的情况下,为防止民进党利用“公投法”搞“法理台独”,不仅对“公投”的具体事项作了严格规定:“中央”事务仅限法律复决、“立法”原则创制、重大政策创制和复决、“宪法”修正案复决等,而且设置了很高的“公投”门坎:“公投案”的提出,必须要有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人数千分之五提案,总数百分之五联署。成案后,则要具投票权人总数一半以上投票,获过二分之一同意才能通过。也就是说,“公投”提案至少要有近94万人联署、约470万人投票同意,才能过关。
人们应还记得,2004年3月20日,陈水扁为了竞选连任,面对不利选情,曾冒天下之大不讳,强行利用这部“公投法”,“公投绑大选”,搞所谓“防御性公投”,猖狂挑衅大陆,即因门坎过高而未能过关。正因为如此,以民进党为首的绿营人士,一直对这部“公投法”耿耿于怀,攻击其为“鸟笼公投法”,不断要求加以修改,但苦于在“立法院”中处于少数席位,始终无法得逞。
现在情况发生了逆转,通过这次胜选,民进党在新的“立法院”取得了稳定多数席位,再加上激进“独派”时力党,完全掌控了“立法院”的议题主导权,于是一些不知天高地厚的民进党“立委”,便利令智昏,不顾党主席蔡英文要求“通盘考虑”、“把握节奏”的裁示,竞相跳将出来,提出一大堆政治敏感度极高的意识形态议案。
据岛内媒体报道,高志鹏、叶宜津、林淑芬三人分别提出的“公投法”修正案版本,有如下两个最值得关注的内容:
其一,“公投”几乎不设门坎。如叶宜津的版本,提案只需100人;而林淑芬的版本,更是连提案、联署都没有门坎。换言之,只要政治人物愿意,台湾随时都可以搞这种形同儿戏的“公投”!
其二,严重性还不在于此,叶、高、林提出的三个“公投法”修正案,全都主张可就“宪法变更”、“领土变更”和“主权让渡”案进行“公投”。其中,高志鹏和林淑芬两人的版本,对“宪法”和“领土”变更的公投,还设定较一般议题的公投略高一些的门坎,而叶宜津的版本,居然对“宪法”和“领土”变更,这种高政治敏感性的“公投”与一般议题的“公投”,订定完全相同的通过门坎。
可以设想,这种版本的“公投法”修正案一旦通过,并付诸实施,特别是推动“宪法变更”、“领土变更”和“主权让渡”的任何一个法案进行“公投”,无论通过与否,两岸关系都势必“地动山摇”!
有人认为,叶、高、林等人只是在政治“作秀”,成不了气候,不必理睬。此言差矣!
其一,利用“公投”搞“法理台独”,是“台独”基本教义派梦寐以求的终极目标。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老牌“台独”人士张灿洪即曾赤裸裸地说过:台湾能否独立,不在国民党,不在民进党,也不在中共,而在台湾民众。因此他主张“多在民间,透过运动,将目前已十分普遍的‘台湾意识’转化为支持‘台湾主权独立’的政治意识,为未来进行‘住民自决’铺路。”—— 张灿洪这里所说的要在“民间”推动的“运动”,就是当年“台独”人士所极力倡导的所谓“新台湾运动”。其揭橥的“台独”路线图是:“新台湾运动”——“政治台独”——“法理台独”。
二十多年来,以民进党为首的岛内“台独”势力,无论在朝在野,顺境还是逆境,为推动“新台湾运动”,实现这一“台独”路线图,可谓处心积虑,不遗余力。其中,推动以“文化台独”为中心的“去中国化”运动,更是成果显著。近年来发生的以青年学生为主体的所谓“太阳花运动”和“反课纲微调运动”,以及目前弥漫于台湾社会“防陆”、“反陆”、“仇陆”的不正常氛围,说明“台独”基本教义派所追求的“台独”路线图,业已进入了“政治台独”的新阶段。如今,更欲趁民进党“完全执政”的大好机会,图谋下修高门坎的“公投法”,再选择适当时机,通过所谓“住民自决”,最终实现“法理台独”。说穿了,图谋修改“公投法”,乃是妄图实现“法理台独”的前奏曲!
可见,民进党新一届“立委”此刻如此热衷于修改“公投法”,决非一时的心血来潮,仅仅是为了“作秀”而已,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
其二,蔡英文虽然一再宣称,她上台主政后将“坚持现行的宪政体制”、“维护两岸现状”,但她在进一步诠释她的两岸政策时,又提出所谓四个“关键元素”,其中特别强调“台湾的民主原则以及普遍民意”。而这个“民主原则”和“普遍民意”,语义含混,既可理解为蔡英文要跳脱民进党的一党纲领,放弃追求“台独”,也可理解为蔡英文暗含要打着“民主”的旗号,通过“公民投票”,决定台湾前途。
再进一步分析,蔡英文从来不说“宪法”,只提“宪政”,这显然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宪法”与“宪政”虽一字之差,意涵却大不相同。“宪法”本文是死的,静态的,不得轻易更改,而“宪政”则是动态的过程,其含盖的范围要大得多。因此,蔡英文宣称“坚持现行的宪政体制”,并不等于她将谨守“宪法”,更不意味着她已默认“宪法一中”。可以设想,倘若“公投法”修正案得以通过,一旦她认为形势需要推动“统独公投”,她便可以堂而皇之的宣称,她并未违背当初“坚持宪政体制”的承诺。
难怪有舆论认为,蔡英文的两岸政策论述含糊其辞,至今拒绝明确承认“两岸同属一中”,这是一个很大的“陷阱”!
蔡英文挟竞选大胜之威,已然成为绿营高人气的“共主”。就连一向趾高气扬的绿营大佬,都纷纷对她礼让有加。然而,人们所看到的表面现象,却是蔡英文居然管不住民进党籍的几个“立委”,任其小丑跳梁,岂不怪哉!日前,台湾“中央日报”发表社论说:“如今,在大陆对蔡英文并不信任,两岸关系可能重陷‘冷对抗’之际,民进党应要求其党公职人员格外谨言慎行,然而民进党中央却纵容其‘立委’提出这些可能更加刺激中国大陆反弹的法案,令人不得不怀疑,究竟是民进党中央没有政治智慧,还是故意跟‘立委’唱双簧?”
蔡英文和民进党中央究竟如何处理“公投法”修正案,人们正在拭目以待。(徐博东,作者系北京著名台湾问题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