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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月:两岸需培育具国际竞争力的产业

2015-06-03 10:55: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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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香港中评社报道,天津的南开大学台湾经济研究所副教授李月在福建第一届“台商发展论坛”中发表观点指,随着宏观层面大陆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均GDP的提升,微观层面大陆企业的日趋成熟,两岸产业在某些方面由单纯的互补合作走向竞合关系。面对如此转变,两岸必须创新思想,调整产业合作战略;加之,当前的两岸经济均处于转型的攻坚阶段,亟需培育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业。

  李月认为,现有的产业合作制度性框架表现为两个层面:一是,整体框架层面。主要体现在ECFA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框架下成立的“产业合作工作小组”,这意味着两岸试图从制度上加强产业部门间的协调与互动;二是,具体平台层面。主要体现在2008年两岸产业“搭桥专案”的启动,即“一产业一平台”新型产业合作模式的建立,优先选取中草药、太阳光电、车载资通讯等15个产业建立15个平台,首先推动产业合作的深化与升级。

  李月表示,经研究发现,在整体构架层面,产业发展的始发期,引进外资可以获取技术与资本的双收益,对于后发产业的初级阶段是最为便捷有效的。从技术外溢的角度来看,“公营企业”的产业组织形式尤为适合。因此,在此阶段,两岸必须协调彼此的外资政策,避免出现恶性竞争;同时,基于两岸关系的特殊性,建议在始发期应加强大陆省属、市属企业与台湾“公营企业”的合作。

  李月又指,进入量的扩大期,市场与产业集聚对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最为显着,故两岸应通过进一步落实ECFA,逐步削弱、消除彼此间市场流通壁垒,并且通过顶层设计协调产业布局政策,特别注意正确处理大陆中央政府、各级政府之间的矛盾,加强价值链之间的深层合作,将共建产业园区的政策效果充分发挥。另外,加强知识的创造是产业进入质的上升期的关键瓶颈。对此,两岸之间知识产业的保护、品牌的创新、教育以及研发的合作,都能加速政策效果的显现,推动产业顺利进入质的上升期。

  然而,李月认为,不同类型的产业,影响因素对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作用效果、作用力都不尽相同。在始发期,对于生产业驱动产业,市场信息的共享更为重要,并且在产业布局上应选择远离城市的郊外地区;对于购买者驱动产业,则技术知识的外溢效果更为明显,在布局上则倾向于城市内部。在量的扩大期,两岸应加强在城市外部,共建生产业驱动类型产业园区的产业布局政策的协调。而生产业驱动产业则在布局上应协调城市与农村的关系。

  而在质的上升期,流通创新对于购买者驱动产业作用更为明显,因此两岸应加强营销网络构建、品牌创新的政策协调;而技术与组织创新对于生产者驱动产业作用更为显著,因此,两岸应加强教育、研发层面的政策协调,并促进产业组织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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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