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林:全面把握“四有”标准方能坦荡为官
三、以“四有”为标准的时代性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习近平提出县委书记“四有”标准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和时代性。
新形势下,开放社会中的多种思想、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多种诱惑,会不同程度地对县委书记造成影响。习近平提醒手中掌握着权力的县委书记,“各种诱惑、算计都冲着你来,各种讨好、捧杀都对着你去,往往会成为‘围猎’的对象”,“在这样的环境下工作,如果没有对党忠诚作为政治上的‘定海神针’,就很可能在各种考验面前败下阵来。”只有做到心中有党,把牢政治方向,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时刻不忘自己对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才能在各种风浪和诱惑面前经受考验,做到“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新时期,我们党面临着“四大危险”,其中之一就是脱离群众的危险。县委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线指挥部”,县委书记是“一线总指挥”,是我们党直接面对基层群众的领导干部,必须心中有民,心系群众、为民造福,“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积极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才能始终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目前,我们党面临更加艰巨的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县委书记作为党执政的重要力量,必须心中有责、敢于担当,不断破解本地区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难题,才能以小促大、以点促面为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增添正能量。习近平要求县委书记“要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劲头,积极寻找克服困难的具体对策,真正成为带领人民群众战风险、渡难关的主心骨,积极深化改革,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在当前反腐败高压态势下,如何用好权不滥权、干成事不出事,为官作为、为民作为。习近平指出,“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要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用好权关键要心中有戒,戒骄、戒躁、戒贪、戒欲,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道德修养,追求健康情趣,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作者孙林,系中共中央党校党的建设部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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