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台湾网移动版

    中国台湾网移动版

纪欣:以法治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2014-11-18 10:14: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香港中评社11月17日发表中国统一联盟主席、《观察》杂志社社长纪欣撰写的评论文章说,中共第18届四中全会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强调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宪法实施、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等等。其中第七条第六项涉台部分包括: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完善涉台法律法规,依法保障两岸人民关系、推进两岸交流合作;增进维护一个中国框架的共同认知;依法保护台湾同胞权益;加强司法协作,共同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

  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台湾一向以实践民主法治自豪,大陆这些年也展现依法治国的决心,基于法治为两岸共同追求的目标,四中全会的决定运用在两岸关系上,应有以下几方面意义:

  其一,两岸都有着“一中”宪法,都追求国家统一,马英九因此授权国民党荣誉主席吴伯雄,在2013年6月的“习吴会”上,表示“两岸各自的法律、体制都用一个中国框架定位两岸关系”。不过,或因担心“中华民国”的定位,或为讨好绿营的“台湾主体论”,马当局并未大力宣导一中框架,导致“两岸一中”未深入人心。从法理上对中华民国定位进行梳理,本是两岸关系进入深水区必须突破的问题,但台湾执政者必须认清:两岸政治协商必须以“一中”框架的明确化、法治化为前提。

  其二,从两岸关系发展数十年的经验可以发现,台湾的政党轮替对两岸关系的影响至大,这显示两岸关系至今不脱“人治”的特质,缺乏制度性的保障。为使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成果和前景,不受政党轮替及当政者个人政治立场的影响,建构两岸关系制度性框架乃当今刻不容缓的课题。

  其三,两岸服贸协议由两岸两会在一年半前签署,却因太阳花学运至今未能在台湾生效,这不仅导致货贸协议谈判进程延宕,ECFA效应大打折扣,也严重损害两岸之间的政治互信。为避免两会的协商机制被破坏,台湾方面应尽速透过法律规范,有效保证两会未来所签署的协议能依法生效、执行。

  其四,大陆要完善涉台法规,进一步保障两岸人民,这对台湾是一大挑战。“通盘检讨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是马英九2012年连任后提出的两岸政策三大目标之一,可惜两年多过去了,修正条例还躺在“立法院”。马英九应在任内实现其承诺,促使“立法院”完成修法,以彰显台湾重法治、讲人权。

  其五,继习近平9月26日在谈话中丰富了“一国两制”的内涵后,四中全会又提出要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此话有其道理,因为“一国两制”能否成功实践,关键就在于未来两岸协商、拟订的法律,是否能有效规范双方谨守“一国”及“两制”的规定。台湾民众若想“两制”设计符合自己的需求,应及早了解“一国两制”方针,凝聚社会共识,并提出具体建议。

  两岸问题既是政治问题,也是法律问题,台海两边必须依法巩固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并逐步解决各种敏感的政治问题。

浏览精彩评论 进入评论频道

 

[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