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台湾网移动版

    中国台湾网移动版

富权:对民进党重执政无望 扁放弃重审

2012-03-19 17:07: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不久前才以发表“狱中札记”《如果我跟马英九辩论》的方式强调,“我要的不是特赦”,“我要的是重新审判,还我清白”,并透过其宝贝儿子陈致中声称“我父亲是清白无罪的,不要求特赦,只希望重审,因为有罪才有特赦,而父亲则是冤枉的、无罪的,因而要求公平公正的审理,透过这些程序才能还父亲无罪判决及清白公道”的陈水扁,近日态度却出现重大的转变,透过“独派”人士黄越绥放出风声说,等待重审很困难,若“特赦”放他出来,他也愿意。陈致中也改口称,父亲目前健康情况恶化,站在家属立场,他现在也不反对“特赦”。 

  《新华澳报》3月19日刊登富权的文章说,陈水扁家族这一重大立场的变化,折射陈水扁对民进党重新执政无望以至是绝望。实际上,陈水扁去年底以颇为张狂的态度叫嚣“我不要特赦”,并在狱中撰写了其《你不知道的真相》系列的第三十五篇:《如果我跟马英九辩论》,声称倘是由他来站在蔡英文的位置代表民进党与马英九进行电视辩论,他将会如何回答及反诘马英九向蔡英文提出的十个问题,并对最后一个马英九逼问蔡英文若当选是否要“特赦”陈水扁的问题,反诘以“陈水扁案”的本质是“政治的”。陈水扁还声称,“特赦”有两种,一是有罪放人,一是无罪释放。他更强调自己要的不是“特赦”,“我要的是重新审判、还我清白!” 

  在这里,陈水扁已经不满足于并完全否定了过去自己曾提出的“特赦”诉求,而是改为更进一步的“重新审判,还我清白”。很明显,陈水扁突然这么嚣张地推倒自己曾死缠烂打的“特赦”,转而追求推翻自己罪名的“重审”,并进而要将马英九投进监狱,然后再施以“特赦”,是因为对蔡英文的选情极有信心,认为蔡英文必定赢取这场选举,因而对自己的案情处理提出更高而且还是最高的要求,才那?敢于“狮子开大口”,竟然不顾他的贪贿事实已是证据确凿,并已引发天怒人怨而曾酿成了“红衫军”大风暴。 

  实际上,被公认为预测选举结果准确度甚高的“未来事件交易所”,在当时就公布了所谓蔡英文与马英九的当选机率再次拉开距离,蔡英文当选机率“再创新高”的预测结果。为此,民进党内上下无不弹冠相庆,私底下都在分官封爵,并着手准备“接收政权”。民进党执政时期的台当局“陆委会主委”吴钊燮还在华盛顿声称,为确保台湾选举公平进行,由数十个岛内外“台独”社团将会成立“台湾公平选举国际委员会”,并由李登辉担任荣誉主席,彭明敏担任主席,蔡同荣出任执行长。而来自加拿大、美国、欧洲及亚洲其他国家的重要人士都已表明将会参加这个委员会,并赴台观察选举,并进一步监察从一月十四日蔡英文,到五月二十日新台湾地区领导人就职之间长达四个多月的“空窗期”,以防范届时马英九倘若败选拒绝和平交出政权。当时,民进党上下都是弥漫着一片为“接收政权”预作准备,等待沐猴而冠的乐观情绪。因此,曾多次提出要求“特赦”的陈水扁,以为机会来了,就放弃了“特赦”,转而提出了重审的诉求。 

  为何陈水扁会转而要求重审?这是因为,按照台湾地区的相关规定,,“特赦”是对特定刑事犯,于判决确定后,免其刑之执行。“特赦”的效力仅消灭其刑,非消灭其罪,故必须明令宣告复权而后才可恢复公权。如再犯罪时,构成累犯。因此,陈水扁倘是争取到以“特赦”方式出狱,他的刑期虽然可以撤销,但他已被终审确定的罪行,却是仍然存在,因而他仍是有罪之身,而其中的贪污罪仍依法被剥夺一定的政治权利,包括不得在公职选举中成为候选人等。 

  而倘若民进党卷土重来,对“陈水扁案”进行重审,其结果很可能就是不但无须服刑,而且还将会被判决“无罪”。那么陈水扁贪腐,就将完全被清洗干净,陈水扁又恢复到2000年首次参选时的“清流”、“廉正”形象。 

  本来,陈水扁虽然口口声声“陈水扁案”是“司法迫害”,但对自己所犯的罪行还是心知肚明的,因而在某种程度上,虽然在口头上叫得很硬,但其实在心里面还是有着“认罪”的潜在意识的,因而才曾连连叫嚣要求“特赦”。陈水扁作为也曾从事刑事诉讼案辩护的律师,当然是知道“特赦”并未能消灭其罪这层利害的。他既然曾经要求“特赦”,就必须咽下“自认有罪”的苦果。 

  但在去年底,几种内外因素影响陈水扁的思维。其中最大的因素,是蔡英文的选情突然“变好”,蔡英文“胜选在望”。陈水扁认定蔡英文宣誓就职后,尽管可以行使“特赦”大权,但为了恢复民进党的“清廉形象”着想,而将会放弃,转而行使司法重审的权力;其二是要对“扁案”提出司法复核。而蔡英文也接受了陈水扁的这个思路,在接受英国广播公司(BBC)访问时,她虽然不愿明确表示,如果当选是否会“赦免”陈水扁,但却又重申,将会根据民意诉求决定是否对审判过程进行司法复核。 

  然而,一月十四日的点票结果,给了陈水扁一个当头棒喝,蔡英文败选,他的宝贝儿子陈致中也输选了“立委”。蔡英文无权宣布对“扁案”进行“司法覆核”。而且,他的身体越来越坏,患了多种慢性疾病,还曾到医院检查,已经难以继续在监狱中煞下去,希望能早日离开这个“鬼地方”。既然可以获得“无罪”判决的重审机会渺茫,那么,即使是未能赦其罪的“特赦”,也就无妨了,只要能赶快离开监狱就行。 

  但是,即使是马英九忌惮于“独派”人士压力,对陈水扁实行“特赦”,仍是大有问题。因为陈水扁目前被三审定谳的只是“龙潭案”还有其他几个案子倘待审判,其中的一些案件被终审有罪的可能性较高。因此,目前即使是“特赦”陈水扁,也只能是针对其“龙潭案”而言,而他在被“特赦”释放出狱后,当其他几个案子被终审有罪时,这个“特赦令”不可能延及此后所判之各案。因此,倘是希望能有一个“终局结案”,将“特赦令”发挥最大的作用,还须等待陈水扁所有涉案都审结之后。这就需要好几年的时间,陈水扁已是等不及了。由此可见,他要离开“这个鬼地方”的焦急心情,已是一分钟也无法再等下去了。或许,他是寄望于每一宗案被终审定谳有罪再入狱后,都实行“特赦”一次。这也是可见陈水扁的“灵活”之处。 

 

浏览精彩评论 进入评论频道

 


[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