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荒:扁厚着脸皮要当儿子却被美国顺赏耳光
陈水扁急着出狱,想出锦囊妙计:向美国军事法庭递状子,要求将他的案子移送美国受审。理由是台湾自二次大战后,一直受美国军事托管,在他的“总统”任期内,就曾密切和美军合作,多次秉承美军的意旨办事。故此美军应行使职权,在美国领土开庭审判本案,传扁赴美应讯。
果真如此扁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去美国,刹那间脱离苦海?资深政论家唐荒19日在华夏经纬网刊文表示,陈先生不愧为民进党中的头号智多星、点子王。兹事体大,牵涉到复杂的国际关系,对方不响应。世人彻底的洞悉了扁的本质,他从不反省,毫无悔意。为了要解脱牢狱之苦,向美军三跪九叩,声称他一直就是治下的“儿皇帝”。最奇怪的是到今天,台湾还有一部份人,死心塌地的拥护陈水扁。
献身当“儿皇帝”,没人要。现在美国司法部认为扁家以收贿所得在纽约及维吉尼亚两州购置两栋房产,触犯美国多项法律,提出民事没收告诉。美国司法部诉状指出,根据美国与台湾司法机关的调查,扁家来自贿赂等的不法所得,透过位于美属维京群岛与尼维斯岛转入美国,纽约与维州的房产虽然分属当地的两家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皆是维京群岛Avallo Ltd.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是黄睿靓。购买时间分别在2008年5月、6月。是陈水扁刚卸任之后,特侦组正全力调查扁家弊案,时间上相当敏感。美国司法部诉讼资料指出,台湾元大证券(在2005年和2006年间)想购并复华金控,为了避免当局干预,向吴淑珍行贿600万美元,吴淑珍把贿款透过空壳公司和由其子陈致中与媳妇黄睿靓掌管的瑞士银行账户洗钱,部份金钱转到美国,买下纽约曼哈顿和维吉尼亚州两栋豪宅。
诉状列举6大理由,扁家族与相关人士合谋,隐匿贿赂、洗钱等不法所得,将资金汇入美国,又以不法所得违法购置房产,违反美国法典第18编第981条民事没收法,及第18编第1956条利用金融工具洗钱与1957条为借由特定不法活动,从事房地产交易。两处房产应予没收。美国司法部的胜算很大,从纽约州及维州的房屋中介数据显示,扁家已委托房仲对外兜售这两栋房产。美国司法部表示,可能会将拍卖的部分所得归还台湾当局。
陈致中说,全案正在审理,尚未做出最终判决;资金来源是政治献金,并未违法。美国的司法程序一向很严谨,却在台湾法院尚未做出最终判决前,认定购屋的资金来源是洗钱、贿款或贪污,美方拿特侦组的起诉书兴讼,逻辑上不合理。让他有点丈二金刚摸不着头绪。
陈公子何必如此谦虚,你们家所有钱财的来龙去脉,您最清楚。赶忙将两栋房子脱手,免得被美国法院充公。是你们先有动作,找中介兜售,打草惊蛇,美国司法部才提诉讼。美国的司法系统和台湾毫不相干,没有必要等待最后的审判结果出炉,他们凭特侦组的上诉资料和两次审判的裁决,认定扁家人以贪污所得购屋,又有什么不合逻辑之处?两栋房子加起来不超过二百多万美元,目前美国的房地产疲弱,恐怕还卖不到好价钱。这点小钱只占扁家庭财产很小的比例,即便被没收,损失也不大。但这个案子一旦提到美国的法院,就有定性作用;陈水扁一家人的贪渎,确认是一项国际丑闻,主持正义的人士、政府,应合力追查,以惩效尤。美国国土安全部助理部长兼移民暨海关执法局长John Morton说:“本案向法院提讼,代表对外国腐败官员为一己私利而滥权,然后将贿款放在美国金融系统的警告”。
特侦组为追查扁家跨国洗钱,曾向美国和日本请求司法互助。根据信息,他们将最多的资产转移投资在美、日两国。有人估计,扁家在日本的资产约有300亿台币以上。台湾与世界各地的司法互助关系还有待建立,美、日对台湾的要求迟迟不响应。美国司法部这次的提诉,认定扁家在美两栋房产属于洗钱。台湾法界人士认为,这是美国司法单位的善意响应和协助,可能会更进一步查明并冻结扁家在美国的其它财产。但是日本到现在还是对此案不做响应,腆着脸、厚着皮要当儿子,却被人顺手赏了一记耳光。自讨没趣之外,还要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