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永红:厦门特区扩至全市拓展厦台交流平台
一、扩展经济特区地域空间,有助于厦门进一步开放与发展
众所周知,地域范围的大小通常构成区域经济发展的资源、规模与腹地限制。经济特区的经济发展与功能目标的实现也是如此。
始自1980年的厦门经济特区最初仅有2.5平方公里。具有远见卓识的邓小平同志1984年2月视察厦门后,深感 “厦门特区地方划得太小”,提出“要把整个厦门岛搞成特区”。在他的直接推动下,1984年3月中央决定把厦门经济特区从2.5平方公里扩大到全岛(包括鼓浪屿,共131平方公里)。厦门经济特区地理范围的这一次扩展,为特区的功能布局与发展壮大奠定了基础。
然而,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与发展,厦门经济特区地域空间范围早已无法满足特区进一步对外开放、功能布局与产业发展的需要。30年来,特区经济总量与市场空间虽然也随着经济发展而不断在扩张中,但经济腹地与服务区域狭小的弊端日益显现。特区市场空间与规模不大,使得产业集聚能力不足、产业链条延伸受限,加之土地资源基本上被开发使用殆尽,削弱了对外资的吸引力。事实上,包括笔者在内的学界与政界人士近10年来一直在呼吁特区范围应及时扩大至厦门市行政区划,甚至厦、漳、泉闽南金三角。国务院此次批准特区扩大至厦门全市范围,无疑将有助于厦门特区的进一步对外开放、功能布局与产业发展。
二、统一特区边界与行政区划边界,有助于厦门进一步改革与管理
30年来,厦门经济特区范围小于厦门市行政区划范围,岛内是特区,岛外是普区,使得体制改革与行政管理的许多工作不好开展。例如,中央准许厦门市有特区地方立法权,但特区法规只适用于特区范围,特区范围之外的厦门市行政区划即岛外不能一体适用,造成“一市二法”;在特区边界与行政区划边界分置的状态下,相应的行政管理机构也不得不分设,这不仅增加了政府管理机构数量,而且也影响到特区管理机构推动特区建设发展的权威性与效能。
国务院此次批准特区扩大至厦门全市范围,从而可以在特区边界与行政区划合一的基础上,实现特区管理与市政管理的统一。一方面可以在厦门全市范围充分运用特区地方立法权,以推进厦门的改革、开放与发展;另一方面可以在减少管理机构的同时,提升特区管理机构的权威性与效能,从而有助于厦门进一步的体制改革与行政管理。
三、统一岛内政策与岛外政策,有助于产业空间布局调整与岛内岛外一体化发展
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发展,作为经济特区的厦门岛,凭借中央赋予特殊政策与灵活措施,在改革、开放、发展方面走在了前面,并不断吸纳厦门岛外、厦门周边地区以及国内外资源与要素的流入,不仅使得厦门岛走到了从聚集经济到聚集不经济的拐点,呈现不堪承受之重,而且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特区作为经济增长极的辐射与带动作用。例如,为促进厦门市岛内岛外功能布局与产业发展定位的调整以及岛内岛外一体化发展,厦门市政府鼓励企业向岛外发展,但岛内是特区,享有特殊优惠政策,而岛外不一定享有这些特殊优惠政策,从而削弱了岛内企业外迁的意愿与动力。
国务院此次批准特区扩大至厦门全市范围,为统一岛内政策与岛外政策奠定了基础,特别是若将特殊优惠政策在岛内岛外一体适用,不仅将进一步吸引外资投资厦门,而且显然将有助于厦门产业空间布局调整与岛内岛外一体化发展,从而促进作为增长极的特区对其他地区的辐射功能与带动作用的发挥。
四、扩展对台交流合作平台与功能,有助于厦台交流合作的进一步开展
发挥对台优势,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是厦门经济特区的一个独特使命。事实上,自特区成立以来,厦门特区在祖国大陆改革开放发展进程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的同时,在充分利用其与台湾具有的地缘政治、地缘经济、地缘文化关系与优势,促进两岸交流合作发展中也发挥了独特作用。
但随着祖国大陆渐进式改革开放发展战略的深化实施,市场经济体制在全国范围已经初步确立,全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也已初步形成,全国经济运行机制与区域经济发展格局也在发生变化。以加入WTO为标志,祖国大陆改革开放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原先赋予特区的部分特殊优惠政策因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WTO规则等原因已无存在的必要,部分特殊优惠政策则因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而事实上不再有其特殊优惠性。这在一定程度上相对削弱特区较之于国内其他地区的政策优势。与此同时,中央又没有赋予厦门特区新的发展定位与特殊政策。换言之,厦门特区的发展与对台作用的发挥早已面临着政策优势丧失和淡化的挑战。
国务院此次批准特区扩大至厦门全市范围,并且特区政策有望叠加到在厦门的三个台商投资区,显然有助于扩展特区对台交流合作平台。而伴随此次扩区,国务院批准厦门特区发挥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试验区作用,扩大金融改革试点,建立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先行试验一些金融领域重大改革措施。这显然有助于扩展特区对台交流合作的功能。厦门特区范围的扩大以及新的使命与相应特殊政策的赋予,不仅将有助于以金融业为代表的厦台产业对接合作,而且透过体制机制创新,为将来推进厦台两地体制机制对接提供了可能,并有助于厦台经贸文化社会交流合作的进一步开展。(作者:唐永红,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文章来源:华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