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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正方:陈水扁的司法游戏走到山穷水尽

2009-10-19 13: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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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水扁不满台北地方法院将扁案全部并给蔡守训合议庭审理,声请大法官“释宪”。七个月后,大法官会议做出665号“合宪”解释,说明相关细节:陈水扁要求的停审、停押紧急处分,大法官不予受理。15位大法官,超过三分之二都认为,根据地院刑事庭分案要点规定,保障人民诉讼权,换法官无不妥。陈水扁的律师团提出重罪羁押、检察官所提抗告,有违反刑事诉讼法规之疑虑,大法官会议也认为没有问题。有关台北地方法院将扁案并案换法官审理,大法官会议做了“合乎宪法”的解释。重罪羁押部分,大法官会议提出“合宪性限缩解释”,就是说日后法官不能仅因被告涉犯重罪而羁押,必须包含有无逃亡、灭证等搭配考虑。

  台湾电影导演、资深政论家王正方今日在华夏经纬网刊文表示,陈水扁进行的各种司法抗争,一一被驳回,此路不通,他的司法游戏,走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重罪羁押陈水扁有了最终的合法性 。

  民进党发布声明,指出刑事诉讼有关羁押规定,不合保护人权理念。民进党对大法官会议解释感到失望,提出批评。修订刑事诉讼法,不是什么新鲜建议,该法存在了五十多年,老法规比较保守、不迎合潮流早是众所周知的事。然而民进党执政了八年,也觉得这个好用,对付异己最得心应手,从来没兴起“修法”的念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八年匆匆过去,轮到陈水扁因重罪受羁押,民进党才提修订刑事诉讼法规的事,远水难济近火,怪得谁来?民进党还质疑每位法官是否能公正无私的审理每个案子。这就叫没事找碴了。

  “重罪羁押”是否“合宪”一直引发各界的讨论,有学者认为,单以犯重罪就构成羁押要件,违反“无罪推定”的诉讼原则。倡导保障人权的人士说,重罪羁押要小心,极易造成“押人取供”的行为。赞成现行“羁押法”的人反驳,羁押的目的在于保全刑事追诉,和未来判决确定后的执行程序。 这次大法官会议的决议,基本上遵行目前的“羁押法”,但有较详尽的解释;被告所犯即使是现行法定最轻五年以上本刑、或死刑、无期徒刑的重罪,如果没有逃亡、湮灭证据、伪造变造证据、勾串证人、共犯情事之虞,就欠缺羁押的必要性。

  在新的“释宪”条文之下,陈水扁一审判无期徒刑,事实俱在,他湮灭证据、逃亡等的可能性很高,为防患于未然,继续羁押成了定局,再抗告也是枉然。

  司法独立只在于司法的运作、管理、判决的过程不受干扰,法官也是普通人,本身有独立的政治观点,难逃台湾蓝绿相峙的现实。大法官群中,不乏拥护绿色理念之士,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如李震山就认定本案“违宪”;另有林子仪、许玉秀和许宗力三位大法官,虽认定“合宪”,分别提出部分不同意见和协同意见书,认为有改进空间。许宗力批评,牵连案件因合并审判而更换法官前,至少应让被告表示意见。不认同多数意见的大法官,会投下反对票。这个665号解释,主席“司法院长”赖英照不表示意见,可能是十票对四票,达到出席三分之二的通过门坎。

  目前陈水扁的案子已进入二审,台湾“高等法院”将于10月23日召开程序准备庭。

  好好静下心准备打官司吧,耍花招也耍到了尽头,没什么戏唱了,有人建议陈水扁不如早早认罪,可能减刑或许还有希望获得“特赦”。现阶段他还没有全盘认输,陈水扁把希望寄托在今后的选举上,如果年底县市长选举“陈水扁们”的票数举足轻重,他不会放弃抗争。但是势头并不看好,近几次聚集在法院和拘留所前的挺扁群众,数目不足百人,南部乡亲也很少北上支持。民进党中央新出炉的竞选宣传电视广告,低调承认他们犯过错误,算是一种与陈水扁的柔性切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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