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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昭明:企业参与灾后重建比慈善捐款更重要

2009-08-20 11: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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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企业社会责任协会执行长曾昭明今日在台湾《中国时报》发表文章说,“八八水灾”可能是台湾第一场被认为与全球气候变迁有关的环境灾难;这个具有时代分水岭意味的事件,不仅考验着台当局与非营利组织部门应变全球变迁环境灾难的能力,也正测试着台湾企业在社会责任担当上的实际表现。

  文章摘录如下,

  从8日开始迄今约11日,在洪患后的紧急救灾过程里,我们不仅看到许多企业纷纷展开慈善捐赠计划,也同时看到了社会大众对企业公民行为的高度期待与监督。从网络上网友制作的企业“四川震灾”与“八八水灾”捐赠的比较表,到媒体持续的企业捐赠报道,构成一个高张力且信息快速流转的社会监督网络。

  但是对于这个自发形成的社会监督网络的作用,人们却有着高度分歧的意见。有人赞许这是促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好做法;有人则以为在企业公益预算有限的情形下,社会监督网络的运作迫使企业做出“不乐之捐”。而今年又恰逢全球金融风暴余波荡漾,企业获利警讯不断,以监督企业捐赠为名的公民行动实际上会造成企业公益预算的“排挤效应”。对许多以社会福利服务为主的中小型非营利组织而言,无疑使境况雪上加霜。

  如何解决这些社福团体的预算缺口,是需要台当局与民间部门共同正视的课题。但从企业社会责任的角度来看,关于企业公益捐赠的辩论,也许本身对于这个社会如何形成对企业责任的社会共识与期待,却可能有着潜在的误导作用。

  一个基本的问题是:慈善捐款多的企业,就是“好企业”吗?事实上,若干岛内环境公民组织即指出,有些存在重大环境争议的企业踊跃捐款的情景,已经使人难免质疑是为着漂白企业形象,是替未来的环境负面冲击预先买下社会许可的公关操作。动机论的提出与否定,不是一时可以厘清,但我们这个社会应该要能认识到:企业在单一社会急难事件上的慈善捐赠,当然是评量企业公民担当的一个有效指标,但却不是衡量一个公司的企业责任表现的唯一指标。

  对企业慈善捐赠的公民监督,如果变成是鼓励捐款比赛或胁迫企业捐款,一个可能的负作用之一,就是使得企业与社会大众认为捐款之后就算是企业尽了社会责任,而忘记了,更重要的是企业在捐款之后,在捐款之外,在本身的企业活动中还做了甚么?以联合国机构与欧盟来说,近来都将企业社会责任界定为“企业把对社会、生态的关怀整合入企业经营决策与日常营运活动中”。从这个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整合性定义来说,企业对外的慈善捐款是协助社会进行灾难救助的必要手段,但却不是企业社会责任最重要或最本质的表现。

  我们把这个观点转换到台湾的脉络,针对这次洪患所呈现的台湾环境危机,在衡量企业的社会角色和社会责任表现时,我们这个社会最应重视的,也许该是企业是否能减少自身的生态足迹,并协助地方小区和台湾整体社会减少生态足迹,让生态过度负荷下的人间悲剧不再重演。

  依据迈肯锡季刊2008年就企业公益慈善而对全球企业高阶经理人所做的调查,显示高达84%的企业高阶经理相信,相对于5年前,如今社会期待着企业能在环境和社会议题上扮演更积极的角色;而其中有近四分之三的高阶经理表示,企业公益慈善乃是满足社会期待的最有效方式。我们相信,这可能也是台湾企业高阶经理人的共识,但问题是,我们如何理解气候变迁时代里的企业公益慈善?

  毕竟,从灾区重建到水土复育,台湾还有漫漫长路要走,企业部门后续是否能凭借本身的资源和专长,在保护台湾的生态资源上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在灾区的小区重建、生态复育上做出更好的贡献?这才是台当局与公民社会该一致关注的焦点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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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赛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