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南市长赖清德拒绝到议会报告备询,台湾“监察院”今天(4)通过弹劾案。被分派调查本案的“监委”仉桂美指出,赖清德市长在约询时一再强调本案是政治事件,并认为“监察院”无权管到地方自治;但是政治不能凌驾于法制之上,“监察院”只负责认定案件有无违法失职。依据“监察法”,所有受有俸给的文武职公务员,皆为弹劾权行使对象,“我们看到的不是‘赖神’或‘赖市长’,而是制度面。”
仉桂美说,自从实施地方自治以来,地方首长就有到议会列席报告之义务。赖市长虽然在约询时表示,自己认为重点是“对市民负责”,因此虽然不到议会报告备询,但透过地方小组座谈方式了解民意。不过此举在法制上找不到法源,否则“议会就可以废了”。而且市长是对市议会负责,不是对李全教负责。
“监察院”的新闻稿中,也批评李全教不循正途,信口鼓动民粹,意图影响“监院”调查期程与结果,令人遗憾。“监委”解释,李全教的身份是民选的民意代表,不在弹劾权行使范围内。(中国台湾网 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