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最高法院”在11月11日对“龙潭购地”弊案宣判,包括陈水扁和妻子吴淑珍都各判刑11年三审定谳。报道指出,巧的是似乎陈水扁只要遇上“11”,就难以过关,好像有逃离不了的魔咒。
11日刚好是陈水扁入狱满两周年,夫妇两人都被判刑11年,各并科罚金1.5亿元(新台币,下同)。外界就探讨陈水扁好像有“11魔咒”,因为他是在2008年11 月11日遭声押,来年2009年9月11日求处无期徒刑,并科2亿元罚金,同时褫夺公权终身,今年6月11日,则被台湾高等法院二审改判20年,禠夺公权10年,罚金1.7亿元。
台媒指出,细数关于陈水扁“恶梦”般的数字“11”,除了是在2008年11月11日遭声押至今,当时的羁押庭一开就是11小时,合议庭在隔天裁定收押晋见,并在09时11分被关进台北看守所忠三舍,就连编号2630加起来也跟好是11。甚至有人谈到,他当时遭检方声请羁押禁见时,高举上铐的双手,也状似数字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