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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这20年:从“圾垃大战”到人人都会垃圾分类

2019-07-31 10:52: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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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快评第113期】 

  从来到大陆求学到如今落地生根,我在大陆这些年来一直保持着一个台湾的习惯,就是将可回收垃圾丢进可回收的垃圾桶去。这个自小养成的习惯,即使来到大陆仍旧习惯成自然,因为我从小就知道,这小小的垃圾分类的举动,不仅使地球生态进一步环保,最重要的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的“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具体落实。特别是今年7月1日起,大陆几座大城市都开始了强制进行圾垃分类,此时整个大陆朋友圈里无不在探讨如何进行垃圾分类,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对于环境能带来哪些益处,这就让我想到台湾这20多年来垃圾分类的故事。

  首先从宏观的台湾垃圾分类的故事说起。由于台湾岛上山多平原少,面积仅约3600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却居住了高达2300多万的人口。台湾人口密度高且资源短缺,同时伴随的1970年代时期经济快速的起飞,所衍生出来的废弃物垃圾问题,严重冲击到台湾民众的生活质量。当时废弃物垃圾都直接乱丢到路面和河中,因此北台湾最大河流淡水河基本上就是一个大型的臭水沟,河川、土地和空气污染非常的严重,在那个环保意识尚未抬头的1970年代,台湾社会还爆发过所谓的“圾垃大战”,街道上满是需要处理的垃圾,整体市容可谓非常的肮脏凌乱。

  由于早期台湾民众对于环保意识的不足,加上在那个时期台湾处理垃圾都以掩埋为主,因此就出现了台北市民熟悉的“内湖垃圾山”,这座山形成的原因就是因为掩埋垃圾所形成的小山丘。直到进入1990年代初,台湾处理垃圾的方式改为了焚化为主、掩埋为辅的方式。但这毕竟没有经过垃圾分类,直接焚化所产生出来的烟雾会造成空气污染,为了改善对环境的二次危害,自1998年起台当局环保部门提出了“资源回收四合一计划”,鼓励全民参与资源回收,透过经济诱因促使资源垃圾回收再利用,并结合社区民众、当地政府清洁队、回收商和回收基金四者合一的力量,确保资源物品回收再利用。也就在这个时期就读小学的我,学校开始教导学生学习垃圾资源回收再利用的知识,并且告知我们务必将学习到的垃圾回收知识带回家分享给家人,并养成家家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当然,除了鼓励民众参与和学校教育外的软性手段外,台当局还于2002年透过“立法”的方式制定出台了“资源回收再利用法”,运用法律手强制规定定义并订定处罚机制,以利用资源回收方式真正达到节约自然资源的使用,并减少废弃物的产生,真正促进资源回收再利用。伴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台当局环保部门又于2005年推出“垃圾全分类零废弃群组计划”,就是大家耳熟能响的“垃圾强制分类”,将家家户户的垃圾分类成资源垃圾、厨余和一般垃圾三大类,并于2006年全面实施。台北市作为全台首个推行“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最终朝向垃圾全分类零废弃目标迈进。

  因为在推行了“垃圾强制分类”,如今全台各地几乎都做到了垃圾不落地的政策,并大大提升了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再利用。因此每当家家户户要丢垃圾时都得依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丢弃垃圾,一般垃圾都必须使用各县市政府贩卖的环保专用垃圾袋,在丢弃垃圾时也必须比照资源垃圾、厨余和一般垃圾三大类严格分类,不然清洁队员是不予收取。

  因为有过“垃圾大战”和环境废弃物污染的不好经验,台湾推行“垃圾强制分类”资源回收再利用也走了20多年的岁月,才有了如今台湾民众人人养成垃圾分类回收的良好习惯。因为不管在哪里,我们生长的地球只有一个,两岸同胞都必须共同爱护我们生长的环境,真正将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再利用做到心坎里,养成良好的环保观念,并且透过学校教育和社区组织的行动力,鼓励更多民众共同参与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作者:罗鼎钧,沈阳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副秘书长)

(本文为投稿作品,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责任编辑: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