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待遇”司法参与在大陆各地开花结果
【两岸快评第54期】
自大陆出台“31条措施”一年多以来,大陆各省市也接连出台了相对应的“对台措施”,台湾同胞在大陆的“同等待遇”可谓是说到做到,因为台湾同胞有着强大祖国作为坚强后盾,使得广大台胞、台企在大陆的发展无后顾之忧。更值得一提的是台湾同胞在大陆旅行、生活、求学、就业、创业,凡是有人的地方都会出现法律行为,如最简单购买饮料的行为就会构成一般民法上的法律行为,因此“同等待遇”在法律上更有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若干措施》提出了四大方向共计36条,其中第三大方向逐步扩大台胞参与司法,为广大台胞投入国家法治建设创造更好条件更是一大亮点,这代表着台湾同胞参与大陆司法活动有着明确的定位,透过台湾同胞参与司法活动更意味着“同等待遇”将法律层面落到实处。
福建省作为广大台湾同胞的祖籍地,今年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寄希望福建成为台湾同胞和台湾企业登陆的“第一家园”,在涉台法律参与方面早于2009年福建就开始聘用超过百余名台籍特邀调解员参与涉台法律调解工作。同时自“最高人民法院涉台36条”出台后两个月后,漳州龙海法院聘用两位台湾同胞成为法官助理,参与涉台案件审判工作。由此可知在涉台法律“同等待遇”这块,福建都走在大陆第一位,并且逐步辐射至大陆各地。
位在东北地区的沈阳市,4月30日中颁布《关于促进沈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其中第73条提到,在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设立涉台民商事案件审判合议庭,集中受理全市涉台民商事案件。聘请台湾地区相关专业人士担任特邀调解员,调解协议经法院审查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于6月28日上午,在沈阳高新区法院,举办了涉台案件合议庭揭牌仪式和涉台案件特邀调解员聘任仪式,沈阳市台办主任王羽轻作为此次揭牌和颁证仪式的主持人并进行了讲话。其中一大亮点就是东北首批四位台籍特邀调解员的聘任仪式,这也标志的在大陆同胞司法参与的“同等待遇”进入了一个全覆盖的时代,将会有更多台湾同胞透过司法参与融入大陆,一同为祖国大陆的司法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最后还是要给大陆打CALL,因为在过去这短短一年多里,台湾同胞的“同等待遇”不仅说到做到,就连最攸关台湾同胞最细微的法律层面,从最高人民法院到各地也都积极出台政策和聘请台湾同胞从是涉台法律参与,相信不久“同等待遇”政策在大陆的全覆盖,就如涉台司法部分全面做到做实,960万平方公里的祖国大地,是台湾同胞筑梦圆梦的宝地,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实现属于自己的中国梦。(作者:罗鼎钧,沈阳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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