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是负担?民进党强止“公投绑大选”遭痛批
6月17日下午,台湾“立法院”召开临时会,在民进党人数优势主导下通过“公民投票法”部分条文修正,确定2021起“公投”与选举脱钩,每两年举办一次“公投”,时间订在8月的第4个星期六,公投当天应为放假日。
“公投”是公民投票的简称,是指公民就被提议之事案,表明赞成与否时所举行的投票。
台湾多年来热衷于对“公投”的致力与追求,早在2003年11月就透过“立法院”通过“公投法”,设置了较高的“公投”门槛。
绿营人士攻击其为“鸟笼公投法”,不断要求加以修改,但局限于当时民进党只是占“立法院”的少数席次,推动修改“公投法”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一度沦为口号。
2017年12月,民进党利用在“立法院”的人数优势,强行通过“公投法”修正案,大幅降低“公投”门槛,废除“公投审议委员会”,为名目繁多的各色“公投”敞开了方便之门;赋予行政部门发动“公投权”,给了行政部门滥用“公投权”提供了可乘之机;公民投票年龄由20岁下调至18岁,开放电子联署方式等等。
民进党这样做,好像是在“还权于民”,塑造“民主形象”,其实是透过降低“公投”方式,来刻意讨好年轻世代等期待降低“公投”门槛的民众,进一步争取他们的认同与支持。
只是2018年11月24日,台湾竟有10项“公投案”与“九合一”选举一起投票,既导致投票过程混乱、冗长;更造成国民党提出的“以核养绿公投案”等案通过,而民进党力主的“同性婚姻法”、有意解禁日本核灾区食品、支持的“东京奥运正名”均未获通过,给民进党造成推动公投能力差、水平低、悖民意的负面观感,也导致民进党在“九合一”选举中大败,县市长席次由13席大幅减少到6席。
于是,民进党觉得这部“公投法”对民进党而言,不是资产,而是负担,必须透过推动“公投法”修法来提高“公投”的门槛,降低民众对“公投”的热情,便积极推动修改“公投法”,大幅降低“公投”的门槛,变“公投法”为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至少减少“公投法”实施对民进党的负面观感。
民进党这次修改“公投法”,增加公民参与“公投”的难度,减少公民参与“公投”的机会,降低公民参与“公投”的意愿,无异于是为谋取私利大开民主倒车的行径,遭到了台湾许多政党、团体和人士的痛批。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抗议道,这是“铁笼公投”修法,蓝委在议场内高喊“公投已死、民主送终”口号。党团总召曾铭宗指出,民进党大开民主倒车,为了2020选举考虑,不惜违背当年争取松绑“公投“的行为,以多数暴力“扼杀公投、背弃民主”。
前台湾地区副领导人吕秀莲批评,这是民进党打着民主背叛民主,霸道、不尊重民意。
偏绿的台湾知名学者施正锋、前民进党“立委”林浊水、去年“以核养绿公投”领衔人黄士修也都对此进行了批评。
台湾公民参与协会、台湾陪审团协会、负数票协会、台湾环境保护联盟等公民团体也召开记者会,高呼“民主重创、抗议公投法重返鸟笼。一旦与大选分开举行,投票率很难高过5成,“公投”要通过只有‘总统’级候选人办得到,根本是扼杀了人民表达意见声音。公投一别千古”口号。
另外,公投法改每两年举办一次公投,无法应对急迫性事情需要。国民党团总召曾铭宗表示,如民进党当局若开放含瘦肉精的美猪进口,台湾民众吃了两年再来办“公投”,已对人民身体造成重大伤害,根本缓不济急。如果“公投”不绑大选。“公投”门槛应改为相对多数,但这次仍采取绝对多数,须500万人投同意票才能通过“公投”的高门槛,所以是“公投已死、民主送终”。
此外,“公投”若与大选分开举行,也会增加每次公投的费用。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副书记长童惠珍说,单独办一次公投经评估要花8.6亿元(新台币,下同),若是公投绑大选只须花1.46亿元,实在浪费公帑。实在浪费公帑。(中国台湾网网友:张良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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