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人安享晚年离不开多元化的养老服务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到2018年末60岁及以上人口为2.49亿人,占总人口的17.9%。而到2018年底,我国养老服务机构与设施共16.38万个,床位总数746.3万张。养老机构“住不上”“住不起”“住不好”的问题十分突出。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提出28条具体举措,直指为养老服务打通“堵点”消除“痛点”,让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
自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发布以来,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快速推动与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正在初步形成。然而,我国面临的养老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随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推进,各种规范和服务标准相继出台,有的方面也在加快试点、总结,以形成标准。但由于养老服务和产业发展尚未成熟、行业界定也比较模糊,导致各种主体一窝蜂进入,无法建立较系统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
不仅如此,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还常会面临国情现状、地方差异、人文特点等因素,养老也有“中国特色”。常言道:“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生活中,对父母而言,怕被人说“子女不孝”,老年人不愿住养老院;而对于年轻人而言,因为担心被瞧不起,不愿从事养老护理等方面工作。正因如此,方导致出现了养老机构“住不上”“住不起”“住不好”的问题。
为此,《意见》明确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在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
这就要求相关部门要积极建设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产业,倡导养老服务主体的多元化。鼓励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或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促进“养老+”关联产业发展,培育和拉动养老消费,鼓励养老服务业态的多元化创新。同时,针对养老服务相关标准的执行制定“监管标准”,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调查和评估。
对养老机构而言,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各类硬件、软件、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引才、育才、留才”相关工作,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对于老人与子女而言,则应纠正对“养老服务”的偏见,尽孝的关键不在于住哪、吃啥,而在于如何科学陪伴、合理赡养。如父母生病住院时,子女工作过于忙碌,则无需时时刻刻照顾左右,找家政服务公司购买优质服务,可谓共赢之举。另外,将父母送至养老服务机构不等于不赡养、不陪伴、不承欢膝下,不忙碌时仍旧可以将父母接回家中,只要服务足够体贴、细致、用心,能让父母足够开心、快乐、幸福,也是尽孝。(中国台湾网网友:程彦暄)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