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待遇”说到做到,给最高人民法院打CALL
三月的最后一周里,两岸最火爆的新闻莫过于高雄市长韩国瑜访问大陆,同样在3月26日还有一件事情,对于台湾同胞来说也是非常重要,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印发了《关于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因为这切身影响到台湾同胞在大陆的权益和保障。
《若干措施》的全文共36条,主要分为四大部分,包含了要坚持公正高效司法,依法保障台胞台企各项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要完善涉台案件的全流程便民利民措施,为台胞台企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逐步扩大台胞参与司法,为广大台胞投入国家法治建设创造更好条件。加强涉台审判执行组织机构建设,不断提高管理保障水平。以上这四大部分都无疑对于在大陆的台湾同胞在司法服务上的便利性得到了实际上的帮助,因为两岸交流30多年来,已经有超过百万名台湾同胞常居在大陆各地,在生活、求学、就业和创业上都一定会遇到许多法律问题。一般台湾同胞觉得得法律离我们很远不需要太知道,但举个简单的例子,只要买东西就会出现民事上的法律行为,因此台湾同胞一定要清楚认识大陆的法律,因为懂得法律才能够保障自己的权益。
《若干措施》的36条,是大陆涉台司法服务上“同等待遇”的具体落实,每一条设计的出发点,真正落实了诉讼不管是原被告,只要是台湾同胞都跟大陆同胞享有相同的权益和保障。条文提到若是属于弱势群体,凡是需要帮助的台湾同胞,符合条件之当事人相关机构都应该主动提供协助。当中特别还指明若是台湾被告无辩护律师,法律援助机构都应该指定辩护人为其辩护,这都是彰显大陆司法服务上“两岸一家亲”的具体落实。
此外更值得关注的是,为配合涉台法律案件和台湾同胞生活区域的便利性,从完善互联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等多种法院类型、涉台案件较多者设立台湾地区民商法专业机构和涉台社区矫正专门机构等、分散地区者则可探索跨区集中进行管辖,为台湾同胞强化了诉讼和执行的便利性,大大加强司法服务和诉讼的效率,节省诉讼当事人打官司的时间。
由此可知,自去年“31条”出台以来,台湾同胞的“同等待遇”不仅在各省市得到了落实,如今最高人民法院的《若干措施》的出台,更彰显“同等待遇”在各个层面上是说到做到,“两岸一家亲”在各个层面可谓亲上加亲。(作者:罗鼎钧,台生,现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
(本文为投稿作品,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