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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人类成为“最孤单”的生命

2019-03-09 20:07: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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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于2019年3月3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协委员张恩迪、马进在会议上指出,我国现有的保护野生动物的物种名录存在严重的滞后性,严重影响对濒危野生物种的有效保护,并呼吁我国新组建的国家自然资源保护与管理部门,依据国际国内物种保护准则,尽快更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植物名录》。

  众所周知,我国现行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分别于1989年、1999年颁布实施,期间除了将“发菜”调为一级保护植物、将“麝”调为一级保护动物外,几乎没有较大的调整。随着时间的推移,对自然探索的深度不断加深,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不断进步的同时,我们对自然的索取不断增大,野生动物有限的生存空间逐渐变小,物种的多样性面临巨大挑战。对此,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法律意识,促进社会合作,这些措施就显得格外实用。

  完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野生动植物是生态环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初国家建立重点野生动物、植物保护名录,其目的是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植物重点保护,有效维护生态物种的多样性。“穿山甲公子”事件后,国家林业局负责人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回应表示,将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野生动物保护名录。

  强化法律意识,做到有法必依。倒推10到20年,也许有人会抛出“保护意识没跟上”来辩解,如今生态文明建设被列入“五位一体”整体布局之中,生态环境保护成为重要执政责任,有关部门还在打“小算盘”或是行动迟缓,就值得深思了。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法律意识淡薄,有法不依,最终只会损人不利己。

  强调合作意识,做到齐心合力。对那些已经处于濒危保护名录之外的野生动植物而言,名录有可能意味着在社会关注度、各方人财物投入等方面更多更直接更有效的东西。但对野生动植物的有效保护不能只单纯依赖一份名录,需要人们从观念意识上、监管部门从落实执法上多方面齐心合力,共同保护我们共同的自然环境。

  2017年1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实施,明确规定动植物保护名录每5年更新一次。现如今再加上此番委员们提案呼吁,希望相关部门不会让野生动物“等不起了”,别让人类成为“最孤单”的生命。(中国台湾网网友:李文基)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