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者被刑拘 莫伤了英雄心
2018年12月26日,福州的赵先生见义勇为帮助一位正在被侵害的女士脱离危险,其间他踹了陌生男子,造成其内脏损伤(伤残达二级),结果他却被拘留了14天。(2月19日《中国新闻网》)
“善有善报”是对做好事乐于助人有良好行为的认可,可赵先生竟因好心帮助他人脱离危险的热心举动被拘留了14天。见义勇为本是我们应当大力弘扬和提倡的传统美德,应该被人们所歌颂,更应该被社会所广泛宣传提倡。因为,在警察尚未赶到现场制止不法分子的犯罪行为时,身边的正义之士的及时出手相助很可能减少一次伤害的发生,避免一次财产的损失,及时出手尤为重要。
赵先生听到楼下有女士喊“救命,强奸”发出求救信号,在家中有即将待产的妻子的情况下,勇敢的出手相救,与不法分子进行搏斗将受害女子及时解救。在施救过程中,不法分子掐住了赵先生3根手指,情急之下赵先生用脚踢了其腹部一脚才得以摆脱,也正是这一脚造成其大肠破裂住院,也让赵先生被拘留了14天。怎么能让英雄蒙冤,让坏人趾高气昂?
除了被刑拘外,如果不能证明是正当防卫,而被定义为故意伤害的话,赵先生很可能会面临4年的牢狱之灾还有20w甚至更多的赔偿费用。本案的关键就是正当防卫的标准,以及当事人的证词。通过对本件事的了解可知,赵先生确实是在见义勇为,后来是为了自身安全才造成对方的伤害。如因此被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话,不仅会伤了赵先生的心,更会助长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使得人们在阻止不法行为之时有所顾忌。可喜的是目前福州检方回应:规定期限内已作不予逮捕决定。
此事之前,有追跑致死的正义行为免于刑罚,也有刺死辱母者案的二审改判,让敢于和不法行为作斗争的正义之士免于蒙冤。也相信此案的赵先生的见义勇为行为会得到应有的补偿和表扬。更坚信: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法律应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法者不仅要看案件本身,也要考虑到当事人以及社会情感。法律要对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进行打击,让其付出应有的代价,更要对敢于对犯罪行为说“不”的英雄得到应有的保护,这样才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别让见义勇为者畏手畏脚掌握好度,应让犯罪分子缩手缩脚不敢犯罪。(中国台湾网网友:李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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