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电商法施行是寒冬还是暖流?

2019年01月15日 14:37:00来源:中国台湾网

  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这是中国首部电子商务领域的综合性法律,针对舆论关注的个人代购、刷单、大数据杀熟、捆绑搭售等都作了规定。从法律文本走向法治实践的过程中,人们对电商法充满期待。(新华网1月3日)

  2018年天猫双十一成交额2135.5亿,称之为全民狂欢并不为过。双十一走过第十个年头,网络销售,俗称的电商,发展也超乎想象。最初的网购总是和“性价比”甚至“低价低质”联系在一起,但现在诸多海淘平台兴起,天猫、京东等也主打品牌化、品质化,线上购物已经成为全民的消费方式。

  更为重要的是,十年前线上线下是相对分隔的,但十年后,新零售风起云涌,通讯技术的发展使得隔阂融化,未来零售业态将会有更多想象空间。如此背景下,同质化、低层次竞争,价格欺诈、假冒伪劣产品,大数据杀熟、网络支付安全等等问题也层出不穷,不时爆出,对电商市场的发展造成了巨大隐患。新施行的《电商法》可谓是“横空出世”,对从业者来说,无疑是上了一道“紧箍咒”,缺乏资质、不过关的就如寒冬来临;而对消费者来说,却是加了一道“保险锁”,以往消费无法得到保障,现在就像暖流到来。

  《电商法》的实施适逢其时,在电商市场发展迅猛的阶段,既有刹车保护,又有规范举措;既为整个行业注入了转型升级的法治动力,也为消费者权益维护提供了法治保障。《电商法》施行,可能会让部分从业者难以适从,甚至会引发“关店潮”,但是对已经乱象丛生的电商市场来说,必须要戴上这样一道紧箍咒,对一些违法行为,必须要有法律惩治。既然有法可依,相关部门就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让违法者必受追究,让消费者得到应有的权益,让电商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寒冬过后迎接暖流!(中国台湾网网友:凡溪)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责任编辑:李杰]

相关内容

京ICP备13026587号-3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关于我们|本网动态|转载申请|联系我们|版权声明|法律顾问|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86-10-53610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