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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坠江案:逝折射出社会预想后行动力的缺失

2018年11月05日 09:39:00来源:中国台湾网

  近日,公交车坠江原因公布,据车内黑匣子监控视频显示,系乘客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致车辆失控。经过几天社会上的推测、猜想,终于在警方的公布下水落石出,也还了之前被大家误以为凶手的小轿车女司机的清白。当我们还在为乘客与司机之间的互相争执所导致车上的乘客失去生命而感到惋惜时,当我们在为最近各地一些公交公司规定将为司机室安装门感到弥补之幸时,我们是否应该反思?

  其实,公交车司机与乘客之间的大打出手,并不是新鲜之事,只不过此次重庆万州公交坠江所付出的代价太大,因此,才受到了如此重视。但类似于万州公交坠江事件中所发生的情景一样,在这个社会上有着太多太多我们可以预想到的威胁安全的案例,可却一直缺少社会预想后的行动力。

  例如,之前的两起滴滴司机杀人案件,这种夜间打车在常人看来都知道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但明知道可能会有危机安全的情况发生,滴滴公司却一直没有主动完善安全应急机制,直到发生人命案后,才匆匆的加以完善。再譬如,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霸座家族”连续事件,“霸座”无论在铁路运输,还是其他的公共交通运输方式中,已经是屡见不鲜,如果这种事情没有被推倒社会的风口浪尖上,没有触动社会大众那敏感的神经,从而受到如此关注,有关部门是否还会采取积极的措施来应对?我们不得而知。

  在这个大千社会当中,有着太多我们可以预见的事物,但这种预见不能成为茫然,应该将其变为一种行动力,让这种行动力转变为可以保护大家安全,或者说,成为不出乎大家意料的“隔离墙”。因此,我们需要一种制度来支持这种预想行动力,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应当尽快制定政策和相应的法律规则,明确指出主体责任人要去做些什么,不仅仅是要完成眼下的工作,更要有预见可能引发事故的诸多不确定因素。不仅如此,还要建立一种安全评估机制,针对一些细节,以及暴露出的一些问题进行安全等级划分,对于等级低要及时制定出解决办法。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生命既是多彩的,也是脆弱的,不要等到生命逝去之时,我们才来感悟生命的珍贵以及失去的后悔莫及,让预想后的行动力来的及时点,让悲剧不在我们眼中出现。(中国台湾网网友:吴迪)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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