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起诉时就起诉,莫让讹诈后遗症再发作
9月2日,浙江金华一80后小伙骑电动车经过一路口时,扶起一位骑电动车摔倒的老人,没想到对方反报警称是被他撞倒。事发后,交警通过4天的工作和走访,终于调取到了事发路段一家钢材店的监控,清楚地还原了事情真相,证实小伙未撞到老人。而对方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不仅不道歉,还开口要求小伙子好人做到底,去医院看看伤者。小伙子生气表示起诉她们,伤者妻子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说“那你起诉好了……”然而当记者采访到办案警官,居然也认为“道歉就行,起诉就有点过了……”
从2006年的彭宇案以来,扶老人反被讹诈,类似的事情早已上演无数次,既无视了社会公秩良俗,亵渎了爱心和善意,让网友恶毒的评论“他们(老人)早死,就是对社会的最大贡献”成为老年人群体一种挥之不去的耻辱;又藐视了法律法规,涉嫌敲诈勒索却未被严厉追责,让讹诈后遗症一次次的发作,也让正义一次次的被摔在地上狠狠践踏。
扶老人反被讹诈事件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关部门执法不严。讹诈事件的得逞常常会得到一笔不菲的赔偿费,让好心人蒙受了不白之冤,也给后来讹人者提供了参照。而部分讹人事件虽然被监控还原,铁证如山,也往往会因讹人者“年事已高”“记忆模糊”为由道个歉,相关部门进行批评教育敷衍了事,没有惩罚力度,更没有警示意义。在相关部门看来,这类事故只是小案件,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通过调解和批评教育就能简单处理。殊不知,一个一个的小案件会量变引起质变,最终对道德构建和法治社会构建造成极大的危害。
在扶老人反被讹诈这样的事情上,我们如今再怎么强调道德也都已经无济于事了,既然道德不行,那兜底的法律便应发挥效力。比如几年前的一个案件:三个小孩扶起一位老太反而被讹,孩子家长认为老人敲诈勒索并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警方调查后认定老太确实存在讹诈行为,对其及无理取闹的家属作出拘留并罚款的处罚。对于这些恶意讹诈者,就要依法予以打击,老人没有特权,闹事的家人也绝对不能姑息。否则,如此低廉的违法成本,又怎能起到警示惩戒的作用。
我们似乎习惯了从道德的层面来思考问题,总是对讹诈者进行强烈的道德谴责,而忽视了其背后的违法事实,希望法律也越来越多的深入到社会的道德层面,我们不要求司法能给好人多少奖励,但应该给予好人最起码的正义,这是包括执法者在内的当事各方需要遵循的底线。化用春晚小品的一句话,正义要是倒了,想扶都扶不起来,我们想对小伙说一句:该起诉时就起诉,莫让讹诈后遗症再发作。(中国台湾网网友:张连杰)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