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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惊吓动物取乐”是没有教养的表现

2018年06月20日 17:41:00来源:中国台湾网

  昨天上午,有网友爆料称,他在位于大兴的北京野生动物园游玩时,看见几名游客不时从地上捡起石子,向园区内老虎扔去。据该网友发布的事发视频显示,两名男子几次从地上捡起石子向笼内老虎投掷,旁边一名拿着手机拍摄的女子不时帮腔:“再打一块,拿块大的打它就动了。”视频发布后,扔石子游客不文明的行为遭到一众网友指责。(6月19日《北京青年报》)

  不论是“石块砸鳄鱼”,还是“石头砸袋鼠”,抑或是“石子砸老虎”……屡见报端的“拿动物取乐”事件表明,当边界意识和规则意识没有得到游客强烈的、普遍的、持久的价值认同,不文明行为就会层出不穷。这种随意拿动物的生命取乐的做法,折射出少部分游客品位、格调的粗鄙与低劣,是没有教养的典型表现。

  事实上,“拿动物取乐”并非新鲜事。比如,斗狗、斗鸡、斗蛐蛐等,不仅在民间广为流传,甚至还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了文化内涵和精神价值。但是,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这些“残忍”的游戏也逐步被人们抛弃。由此可见,扔石子游客“拿动物取乐”的行为,暴露出涉事游客价值观念并没有“与时俱进”,在不知不觉中“慢了一拍”。显然,这种“慢了一拍”的“文化陋习”,与文明法治、积极向上的社会理想氛围背道而驰。

  开放、流动的动物园,本质上是一个公共空间,很容易遭遇“公地的悲剧”。为了和野生动物“亲密接触”,为了获得新奇、刺激的心理体验,少部分游客变得不择手段——只要能提升自己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惜把那些“难得一见”的野生动物当成玩物,随意拿它们取乐,甚至不惜伤害、牺牲它们……“不管你怎么样,反正我就这样”的任性而为,折射出少部分游客规则意识与公共精神的淡薄,最终导致公共空间“一地鸡毛”。

  在现代社会,尊重、爱护、善待动物,保障动物福利已不仅仅是伦理道德方面的问题,而且国家相关部门也有规定和法规。早在2010年,住建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园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切实保障动物福利,保证动物健康”;2013年,住建部委托中国动物园协会编制了《全国动物园发展纲要》,其中明确要求,在野生动物保护和饲养工作中应当做到:杜绝任何侮辱、虐待、恐吓殴打动物的行为。可见,为了逗弄老虎起身而向其扔石子的任性行为,于情于理于法皆难容。

  美国学者罗尔斯顿在《环境伦理学》一书中指出,人类应该承担起对动物的义务,使其“在人类文化中所遭受的痛苦不超过它们在荒野自然中所可能遭受的一般痛苦。”面对扔石子游客“拿动物取乐”的行为,仅靠“动物园呼吁游客文明游览”并非长久之计。只有提升违规成本,塑造“爱护动物、善待动物”的价值认同,“保障动物福利,保证动物健康”的良善愿景才能落到实处。

  总而言之,一个文明的社会,必然是一个有秩序、有规则的社会。只有当边界意识和规则意识得到游客强烈的、普遍的、持久的价值认同,“拿动物取乐”这种不文明行为才会越来越少,旅游文明才会更加深入人心。(中国台湾网网友:丁恒情)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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