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呵护好英雄 绝不让英雄流血、后人流泪

2018年05月20日 15:40:00来源:中国台湾网

  据经济日报北京5月14日讯,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正确审理涉及保护红色经典传承和英雄烈士合法权益纠纷案件,依法保护红色经典传承和英雄烈士合法权益。

  依法妥善审理好使用红色经典作品报酬纠纷和英雄烈士合法权益纠纷案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机关天然的、神圣的职责。通过公正的法律裁判,传承中华民族的精神价值和共同的历史记忆,弘扬全体中国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保护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就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要绝不英雄流血,子孙流泪。

  正确审理涉及保护红色经典传承和英雄烈士合法权益纠纷案件,是严格执行“英雄烈士保护法”的细化务实之策。今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英雄烈士保护法”,5月1日,该法正式施行。这意味着,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违法者将依法惩处直至追究刑责。就在十天前的5月4日,一名女网民恶意辱骂北京通州火灾中牺牲的消防战士和北京人,被烟台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在尊重历史、尊重法律与尊重权利的前提下审理好涉及红色经典与英雄权利的同时,教育与文化必须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地紧紧跟进。这是呵护红色经典与英雄烈士的源头之策、固本之策,长效之策。

  红色经典与英雄故事,是一面面越磨越亮的宝镜,屡经考验,历久弥新,激励我们去传承和发扬光大。宣传文化与教育部门要讲好红色故事,传播英雄事迹,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奏响红色传承的时代强音。尤其是党员干部要带头学好党史知识,在讲好英雄故事和传承英雄精神当好“第一身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风雨如晦奔流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从娃娃抓起。应通过英雄进教材、英雄进课堂、英雄进家庭,让英雄事迹的教育与传承,照见先辈们舍己为民的公仆情怀,坚韧不拔的顽强意志,百折不挠的不懈追求,朴素廉洁的道德情操。

  各地的英雄烈士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文化史学工作者,应对英雄后人进行抢救性采访、复原英雄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而抛头颅、洒热血的每一个细节,以家国情怀、人文关注的全新视角,呈现最新的历史研究成果,重温红色经典,传递红色力量,见证红色足迹,点亮青少年心中的前行明灯,指引青少年人生的正确方向。

  文化艺术工作者应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艺术生产原则,坚持“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的创作方向,坚决对那些粗制滥造、违背史实的种种“神剧”说不。文艺工作者,特别是影视界的精英们,要自觉扛起社会责任与历史责任,把个人的才华情怀融入到国家和民族的宏大主题之中,真正走进人民,走进英雄,走进时代,创作出充满历史厚重感与红色正能量的的文艺作品。通过英雄故事的传播,体现民族文化自信和时代精神气质。

  全社会要形成这样一种红色文化的神圣、圣洁与肃穆,端坐一片苍松翠绿之中的烈士墓碑以及他们用鲜血铭记下的历史记忆,始终目光炯炯,向人们的内心传送火光,让中华民族的子孙们永远携带那份百折不回的初心,头顶那份不可违拗的敬畏与信仰,勇往直前地踏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中国台湾网网友:梁江涛)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责任编辑:李杰]

相关内容

京ICP备13026587号-3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关于我们|本网动态|转载申请|联系我们|版权声明|法律顾问|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86-10-53610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