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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因贪念被“套路贷”套路

2018年04月27日 15:38:00来源:中国台湾网

  昨天,杭州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向公众披露近期破获的一系列套路贷案件。这些套路贷,主要以放贷为诱饵,通过虚增债务、签订阴阳合同、虚假诉讼、胁迫逼债等方式(俗称套路贷),侵占他人钱财。(新浪网4月27日)

  随着社会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我们的金钱观、消费观、理财观都在慢慢发生着变化,有时难免遭遇马高镫短水尽山穷之时,需要借款以解决遇到的问题。正是这个原因,以网络贷款、电话推销贷款为主的套路贷悄然登场,其危害性不言而喻。那么我们该如何避免被不法分子“套路”呢?笔者认为,莫贪心,莫有侥幸心理是关键。

  据悉,套路贷的一般犯罪形式为:通过网络、电话、小广告、熟人介绍等媒介宣传推销低息、低门槛贷款,营造民间借贷假象。被害人上钩后,放贷人威逼利诱,巧立名目,采用诱骗虚开借据、偷加附带条件、收取违约金等手段设置圈套。之后诱使受害人违约,最后对付公堂,索要借款和利息。有的受害人,借款3万元,最后要还贷800万。还有受害人,借贷不成,也要给付高额违约金。

  俗话说“十赌九诈”,这句话用在套路贷上,恰到好处。套路贷案例显示:几乎所有受害人,都不知晓借贷后实际应该偿还的金额,最后被追债了,才追悔莫及。人往往因为侥幸心理和贪念,对不知危害的事务,情愿一试。精明的放贷人,早已部好圈套,等你进坑。

  要彻底铲除套路贷,一方面,要加强社会宣传,让人们都知道套路贷的一般路数和危害性,提高防范。最重要的,还是我们自身在面对诱惑时要冷静对待,不因贪念利欲熏心。相信套路贷终是兔子尾巴,长不了。(中国台湾网网友:安然)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责任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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