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人扔垃圾不分类法治执行力亟待提升
2017年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部署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一年多过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怎么样?实施起来有什么难度吗?中新网记者近日进行了走访调查。家住北京朝阳区某小区的安一依(化名)对中新网记者表示,她们小区内执行的比较好,除了做了垃圾桶分类,还有专门回收水泥、油漆、木材和玻璃等装修垃圾的场地,也有回收旧衣物的投放箱。但和这个小区相邻的另一个生活小区,状况大相径庭。垃圾桶都是“清一色”,并没有标注分类,垃圾回收车回收时对这些垃圾也是“一锅烩”。垃圾分类志愿者表示,居民目前基本上都没有意识进行垃圾分类,都放在一个垃圾袋内,里面什么垃圾都有。安一依认为,因为目前不进行垃圾分类也不会受到什么惩罚。据了解,她之前在国外生活过几年,当地有法律规定,如果不分类扔垃圾,很可能会被罚款(4月8日人民网)。看到这则新闻,笔者不禁发声:多数人扔垃圾不分类,法治执行力亟待提升!
有人说,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宝贝,这一点也不假!据统计,我国每年都有价值250亿元的资源被白白浪费了,这些资源既不是石油,也不是天然气,更不是高科技产品,而是我们每个家庭每天都在产生的生活垃圾。如我们经常随手丢弃的废干电池,全国每年就有60多亿只,里面总共含有7万多吨锌、10万吨二氧化锰。由于我们没有将垃圾进行适当的分类回收,不仅使那些可利用而没有得到利用的废弃物成为二次污染的源头,而且还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如果真正把垃圾分类做到位,既可以从源头上减少垃圾,又能实现废旧资源循环利用;既可以节省垃圾填埋的土地、焚烧的费用,又能拉动相关产业发展,带动就业。如日本东京由于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废品回收、限制包装等系列措施,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从1989年开始负增长,此后逐年递减,以至于原有的25个垃圾焚烧厂停了10个。
如何科学地处理、利用垃圾,使垃圾变废为宝、化害为利,真正成为维持经济持续发展的“第二资源”,已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课题。有关部门要加大垃圾分类的宣传和推行力度,在更多的村(居)小区设立分类垃圾箱,如日本为推行垃圾分类,进行了约10年的全民教育,年年讲,月月讲,还通过学校环境教育,用小学生来教育大人。一个社区新入住的居民,一般在第一天就会收到有关垃圾分类的说明和扔垃圾时间表,上面还有中、日、韩、英四种文字说明和彩色漫画图示。有留日学生在博客中称,自己到日本上的第一课就是如何对垃圾进行分类;对利用回收资源进行再生产的企业进行政策鼓励,以引导更多的企业利用回收资源,建议结合国务院颁布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尽快在用地、税收、物流、科研等方面制定具体的优惠政策,扶持再生资源行业健康发展;各地可采取“垃圾积分兑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做法,巧用经济杠杆、实行“以利攻利”,让垃圾成为居民身边的“银行”,唤醒居民的环保意识,引导广大居民主动、正确地参与垃圾分类,一起为居住的环境更美而努力;同时,韩国垃圾实行实名制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在韩国装垃圾,必须购买政府统一监制的垃圾袋,尺寸规格都有限制。垃圾袋有不同容量的7种规格供市民选购,不同生活区的垃圾袋颜色也不同。而且垃圾袋还不便宜,普通家庭每个月大约需要花费2500韩元(约合15元人民币),所以没人会每天扔垃圾,一般都会把垃圾使劲塞进袋子里,等到实在装不下了,才拿去扔掉。韩国人都很注意垃圾分类,因为垃圾没有正确分类,一经发现会被罚款。放在袋中的垃圾不能含有水分,垃圾车来的时候,用铁钩从袋子的两个下角钩开,如果有液体流出的话,就要重罚。又比如,有的国家定期的垃圾清运车只清运没有塑料制品的垃圾,一旦发现里面有塑料,就不给清运。而塑料垃圾,要由居民自己送到指定的回收点。这样,至少把塑料类的垃圾首先分了出来,环保的压力就减少了一大半,居民们也会尽量少使用塑料。分出塑料之后,再慢慢分别的东西。长久坚持,垃圾分类就会成为习惯,成为风俗,不分类的人则会感到不适,也就开始分类了。
发达国家垃圾处理实践表明,其中的70%垃圾可以回收,成为再生原料供重复利用。垃圾是唯一在增长的资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改善人居环境是一项基本要求。垃圾分类成效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和全民参与的程度。不可否认的是,自2000年北京、上海等地被确定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之后,政府方面不断加大对垃圾分类的倡导和投入。然而,民众却难以感受到这些积极探索带来的现实改变,甚至有人感觉,垃圾分类的宣传往往“雷声大、雨点小”。没有奖励,没有惩罚,看到别人都混合扔垃圾,愿意主动去分类的人就不会多。正如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所说:目前,我国有关垃圾分类的规章制度主要是激励性质的,如果想让个人去履行自己的环境责任,还要有约束性、惩罚性措施。居民垃圾分类习惯的培养是一个过程,宣传、激励和约束的手段缺一不可。约束就是通过立法。期待各地加快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法律制度,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并不断提升垃圾分类的法治执行力。只要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宣传、激励和法律的手段三管齐下,不久的将来,我们即可以破解“垃圾围城”难题,还可以靠自己的垃圾赚钱——而不是简单地将垃圾埋在巨大的垃圾填埋场里。(中国台湾网网友:王红峰)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