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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鸟的厨师”和“吃鸟的食客”都不能放过

2018年04月02日 15:04:00来源:中国台湾网

  3月30日,中国森林公安在官方微信公号通报了一起发生于湖南岳阳临湘市的盗猎团伙非法捕售野鸟案。40天来,该团伙每天组织多名猎捕人员,用鸟网共捕捉51万余只野生鸟类,非法牟利100多万元。目前,已有34名涉案嫌疑人归案,警方还将加大力度追捕在逃嫌疑人。(4月1日《北京青年报》)

  作为基层一名电视记者,也跟随执法人员,参与过几次执法活动。一次是到一家饭店,有人举报饭店出售野生鸟类美食。到了饭店,人赃俱获。然而,只是将饭店经营者法办了,正在享受“鸟类美味”的食客依旧享受着盘子中的鸟类,似乎这些“吃鸟的人”都是无辜者。一次是到一家市场,查处出售野生鸟类的摊点,执法方式差不多,摊主被查办了,那些购买野生鸟类的市民却没有追究。

  湖南这起“捕鸟大案”相当惊人,40多天的时间,竟然捕猎了51万多只野生鸟类。链条上捕猎、贩卖的34人归案了。这是执法的成绩,然而我们还想追问的是:那些“做美食”的厨师,那些“吃美食”的食客,是不是也该有个说法?

  往往,在查处这些案件的时候,警方关注的是两个群体,一个群体是“捕鸟的人”,就是扛着猎枪,带着猎网,为了利益无情残害野生鸟类的不法人员。一个群体是“卖鸟的人”,这些人是市场上的摊主和饭店的经营者。而却放过了那些“羽毛们”。这些“羽毛们”也有两个群体:一个是厨师,一个是食客。

  摧残野生鸟类是一个长长的链条。在这个链条上,缺失了任何一个环节,都成不了买卖。正所谓是,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固然,在这个灰色链条上,那些“捕鸟的人”是罪孽深重的,然而,要不是有终端的那一张张“任性的嘴巴”,也就不至于出现这样的情况了。所以说,执法部门在查办“捕鸟案件”的时候,应该做到一根羽毛也不放过。

  比如说厨师,虽然他们是宾馆饭店雇佣的,杀害野生鸟类不是他们的本意,但是要知道的是,厨师们在做这些美味的时候,是知道食材是违法的,这就应该同时惩处厨师,让“不用野生鸟类食材”成为厨师的职业底线。

  比如说食客,尽管说,鸟类不是他们直接杀害的,却是他们间接杀害的,他们那张“任性的嘴巴”也是残害野生鸟类的罪恶工具。很多饭店为了确保安全,并不向普通食客销售“珍贵鸟类做的美食”。多是向“熟客”、“常客”、“关系客”销售,还需要提前预定。那么,找到这些“任性的嘴巴”就有了途径。“捕鸟的”罪大恶极,“吃鸟的”就能抹抹嘴巴溜走?

  保护野生鸟类,不能再纵容“杀鸟的厨师”和“吃鸟的食客”了,查办“捕鸟大案”,谁都不能放过。(中国台湾网网友:郭元鹏)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责任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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