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需激活乡村之“魂”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安徽省文化厅近日印发《关于繁荣兴盛农村文化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实施建设繁荣兴盛农村文化、推进乡风文明八大工程,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据4月2日《中国文化报》报道)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能够从真正意义上改变农村,塑造农村新风貌。真正增强农民幸福感和获得感,让农村成为百姓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而乡村文化是美丽乡村的“灵魂”。
在日本,也曾面临城市化发展,农村人口逐渐向城市迁移的情形。现今日本大多数年轻人的父母或祖父母都来自于农村,对此,一些地方紧抓这个契机,创新模式,形成了“寻根旅游”的美丽乡村建设模式。在每年的几次传统节日中,大批的城镇居民都会回故乡省亲加上度假,这样就形成了很大规模的返乡潮,这样就形成回家乡探亲度假的模式。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发展乡村文化是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各地把移风易俗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大力倡树文明新风。今年年初,江西省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推动文化下乡,为农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从2016年开始,河南省大力发展农村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为当地群众、特别是贫困地区的群众提供文化娱乐服务。
然而,必须清醒地看到,在城市文化的影响下,诸多民间文化传统没有了市场,诸多民间艺术后继无人,一些承载着民族文化地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皮影戏、木版年画等,都面临着逐渐失传的危险,各地民间的刺绣、泥塑等也都不同程度陷入困境。另外,一些“不良文化”在农村存在一定市场。一些地方办场丧事,吃喝烟酒、纸扎孝衣、火化修墓穴等,至少要花两三万元,相当于一般家庭一年的收入。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在解决好“富口袋”的同时,也要解决好“富脑袋”的问题。精神文化生活丰富了,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村民精神面貌。对此,各地要尊重乡村产业发展规律,结合自身特色,切不可“叶公好龙”。积极将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做大做强地方文化产业。(中国台湾网网友:汪世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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