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拳”惩戒“老赖”,让其寸步难行
“扒车门、吸烟、倒卖车票……5月起,做出这些行为的人,将在180天内禁乘火车。”市交通部门提醒,近日国家发改委、民航局、铁路总公司等部门联合发布多个相关意见,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民用航空器,意见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人民网 3月23日)
俗语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在当今社会,天经地义的认知似乎也难以约束一些“老赖”了。民事领域中的执行难,成为司法顽疾。提起老赖,那可是让法院头疼,让受害者牙疼,所以,法律亟须拿出威严,给“老赖们”上上枷锁,出一套“组合拳”惩戒“老赖”,让其寸步难行。
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中国高铁所能带给出行人的方便、高效、舒适、快捷的享受是显而易见的。高铁早已成为中国一张新名片。人们已习惯把乘坐高铁看做一件“高大上”的事儿。可就是在这样背景之下,一些被法院执行人,一面装出楚楚可怜没有偿还能力的样子,一面又大肆挥霍钱财,乘坐高铁出行,出入豪华会所,好不快活。更有甚者就直接叫嚣,有钱也不还,宛如跳梁小丑般耍臭无赖。
当人失守了诚信,便可收获一切皆可不要脸的便利。活在自我的世界里,蚕食社会共同创造的劳动价值。然后理直气壮的叫嚣“我就这样了,你们能把我怎么样”。熟不知,在社会治理日趋成熟的今天,“老赖”这条路会越走越窄,甚至是把自己逼到了人生的死胡同。老赖禁乘高铁,不仅可以让老赖们深陷丢人现眼、四面楚歌的尴尬与不便,同时也向社会传递出守信畅行天下、失信寸步难行的强烈信号,对那些心存侥幸的失信者而言,具有警示与震慑作用,而对普通民众,也不失为一场遵纪守法的教育课。
当然,想从根本上让“老赖”履行义务或是杜绝“老赖”行为发生,仅从“禁足”限制上入手,力度还稍显不足。未来还需要法律及法规的强势跟进与补足。比如通过执法监控手段,一旦发现其有能力时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是建立保障金、担保人制度等。不过,只要社会对待老赖行为的“紧箍咒”越念越紧,“老赖”现象就会得到不断地改善,所以理应为高铁拒载“老赖”点个赞,同时也希望“老赖”们能有所惊醒。(中国台湾网网友:黄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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