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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罕弗受玉”中的志与止

2018年03月21日 15:06:00来源:中国台湾网

  宋人获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攻之,富而后使复其所。(春秋·鲁·左丘明《左传·襄公15年》)

  从“子罕弗受玉”悟“人各有志”。古人视玉如金,常用“金玉满堂”比喻富贵人家,以“金玉良言”形容有价值的言论。言语之外,更常见用玉石雕刻帝王印章,以腰间玉佩象征身份地位……在此时代背景下,子罕弗受玉之举更显珍贵。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更为丰富的新时代,若无正确坚定的理想信念,则极易放纵腐化,最终走入迷途深渊。青少年如此,各行业工作人员如此,党员领导干部更是如此。每个职业都有“志”之灵魂,即“人各有志”的界限。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之路上,党员领导干部的“志”就是坚持政治立身、政治站位,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保持对党的绝对忠诚。干部当如子罕,心中有“宝”并坚而守之,将政治信仰化作“金钟罩”“铁布衫”,在平心静气、淡泊明志中戒急用忍、行稳致远。

  从“子罕弗受玉”悟“行有所止”。“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司马迁在《史记》中直指人趋利避害之本性。但是,“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人的心性随周遭环境和组织教化而改变。如果领导干部都以本性难改为由,“走过场”开展“形式化”学习教育,经多年钻营混迹成为见风使舵的“人精”,在处事办事上做“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则难以自处、无从表率。作为“关键少数”,领导干部不仅要以身作则为党员群众树立典范,更要营造全民遵守党纪国法、公序良俗的软环境。要做到这一点,就得在牢记使命的基础上慎用权力、当止则止,永葆为人民服务的底色;在拿捏决断的时候不欺暗室、恰如其分,坚守廉洁从政的底线。干部当如子罕,不夺人之“宝”反授人以渔,以高尚品格回报党和群众推荐、培养之恩,在脚踏实地、干净干事中直道而行、省身立德。

  璞玉之珍,在于它的质朴无暇;君子之贵,在于他的坚韧温润。干部当做有“志”之士、行有“止”之事,做到“政治上跟党走、经济上不伸手、生活上不丢丑”,成为勤勉务实的工作标兵、臣心如水的品德典范。同时,只有把这些要求具体化、制度化、常态化,才能持续推动形成“清”风习习、“廉”花普放的政治生态。(中国台湾网网友:曾琳杰)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责任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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