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无心之举”危及公共安全
阳春三月杨柳青,蛰伏了一冬的人们开始纷纷外出,春游、踏青、放风筝等活动也相继开展,但在铁路沿线附近放风筝是十分危险的行为,严重时将威胁到生命危险。2月23日上午,晏城站派出所民警巡视辖区时发现因市民放风筝,风筝悬挂铁路高压接触网,民警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清理,防止了一起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2月25日鲁网)
闲暇时光,市民以放风筝出游健体是一件好事,本该提倡鼓励。但倘若选错了地方,放出去的风筝极有可能危及到社会公共安全,付出惨痛代价。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值得庆幸的是,在民警的及时处理下,并未发生“异物”侵袭铁路高压线事件。
其实不只是上文这样无心之举的放风筝事件,我们是生活中还有很多“异曲同工”的案例,如1月30日,大连一小伙弹弓发射钢珠击打玻璃瓶,想到弹弓发射的钢珠将高铁列车玻璃击碎;再如,我们旅途中“无心”吐出的口香糖不仅会让踩到人心情不顺,更会让清洁工人“奋斗”许久。这样的无心之举可能造成吵闹等小纠纷,也可能酿成列车晚点危及公共安全。
那么产出这样现象的原因又是什么呢?首先,虽然大部分人都有安全出游意识,但仍有小部分人缺乏安全出游意识。出行游玩、祈福并没有错,我们为何不换一种没有安全隐患的方式呢?或者选择合适的地方。这小部分在铁路高压线附近放风筝、放孔明灯的人或许是无心,但更透露出他们安全意识的缺乏。其次,部分公民的文明素质较低以及法律观念淡薄。娱乐也好,祈福也罢,最起码的要求是不影响他人,更不能破坏公共财产。为了自己娱乐,把火车给逼停了,表面看来是一种无心之举,可深度剖析后,却是社会发展中根深蒂固、法律观念淡薄的痼疾。
一系列的“无心之举”事件,不仅给我们提供了现实版教材,也给整个社会带来深思和启迪。作为出游者,在出游途中应当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做到安全出行和文明出行;作为交通服务者和公安部门要积极巡查运输设备和线路,保障好出行安全为广大旅客打造平安出行和温馨出行的环境,让旅客们能够平稳、有序、和谐的出行。(中国台湾网网友:常小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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