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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群众利益的“保护伞”

2018年03月18日 15:48:00来源:中国台湾网 

  群众的事无小事,侵害群众利益必然损害党群关系、干群关系,隔断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因此,党员干部必须要弄清楚“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正风肃纪,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当好群众利益的“保护伞”。

  持之以恒推进正风肃纪是新时代的要求。进入新时代,广大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愈发的强烈,为了满足群众的需要,确保人民群众能够共享改革发展带来的红利,作为党员干部,就更应该团结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旗帜下,通过正风肃纪,打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为群众撑起一片天,充当群众利益的“保护伞”。

  当好群众利益的“保护伞”,就要拓展正风肃纪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健全正风肃纪监督工作常态化机制,不断创新正风肃纪的方式和经验,奋力谱写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新篇章。

  当好群众利益的“保护伞”,就要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盯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小事,集中发力,盯紧资金、盯紧项目、盯紧物资、盯紧决策,着力破解“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问题,真正让每一分钱、每一个项目、每一个决策都在阳光下运行,用正风肃纪守护群众利益,保护干部,使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结出丰硕的果实。

  当好群众利益的“保护伞”,就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当前,我们的干部队伍中依然存在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余毒,这严重的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向前推进,唯有着力解决“四风”问题,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才能不断提高党政干部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能力,才能从根本上保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当好群众利益的“保护伞”,就要充分认识持续正风肃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在具体的正风肃纪的实践中,努力做到与群众面对面、心对心地交流,及时通报正风肃纪工作情况,让群众当正风肃纪的监督员、裁判员,推动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合力。

  当好群众利益的“保护伞”,就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只有常怀“贴心”之情,多行“贴心”之事,才能做群众的贴心之人。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中国台湾网网友:胥小川)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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