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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治理推动群众“幸福感”更强

2018年02月08日 09:07:00来源:中国台湾网

  “空气质量比前几年好太多了,这么多蓝天,往年想都不敢想!”眼瞅着街边小作坊被拆除、小厂子有了环保设备,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居民张军很感慨。(2月4日人民网)

  近年来,大气污染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关注,尤其是去年冬天以来,中国多地连续出现大范围雾霾天气,大气污染形势颇为严峻。面对雾霾重重的天气,中央就从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完善法律标准和区域联防等方面对大气治理作出要求,及时回应了社会的广泛关切,足以体现中央对大气治理的重视。

  早在2013年,国务院发布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消除人民群众“心肺之患”的蓝天保卫战全面打响。大力推进燃煤污染治理,狠抓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强化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党中央、国务院防治大气污染、让人民群众呼吸清新空气的决心坚定不移,举措扎实有效。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全社会积极参与,“大气十条”目标如期实现。

  在“大气十条”实施之初就获得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在实施的4年多里,全国整体空气质量得到了大幅改善。数据最直观最有发言权,2017年全国74个重点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为73.4%,比2013年上升7.4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比2013年减少一半。蓝天,一年比一年多起来,使得老百姓越来越有“蓝天幸福感”。

  可以说,环境保护不只是政府部门的事,同时也是每一名公民的义务。一方面,政府治理环境污染的制度设计和处置过程,应当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另一方面,公众也应在日常生活中植入环境保护的理念,以切身行动改善环境,例如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代替私家车,避免购买过度包装的产品和过量的衣物,坚持垃圾分类等等。

  总之,治理环境污染问题紧迫而艰巨,不仅需要中央政策立意长远,还需要各级职能部门长期不懈地监管与整治,民众的广泛参与也必不可少。只有全社会形成合力,集体行动,“生态良好”、“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才不会成为空想,民众的生存权、健康权、发展权才能真正得到保障。(中国台湾网网友:雨露)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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