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问题新套路,“贪腐”暗度陈仓不可为
以借贷名义受贿甚至搞“虚假借条”,挪用公款违规放贷获取利益,借助职务影响直接参与或通过代言人非法集资、放贷谋利……媒体记者近日调查梳理发现,有的地方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参与借贷的问题屡禁不止、花样百出,甚至成为一些问题官员涉贪涉腐的新套路。(1月13日中国新闻网)
以上种种,可谓老问题新套路了,但“法治之下,任何人都不可能心存侥幸,都不可能指望法外施恩,贪腐必将受到制度的严惩”。笔者认为,老问题新套路,“贪腐”暗度陈仓不可为!
一方面国家防腐、治腐态势高。包括中央部门、地方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军事机关。不管是省部级领导还是国家级领导,不管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职工,均被列为巡视对象,均有相应官员被查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也自身监督巡视,防止了“灯下黑”。
另一方面制度的笼子扎得紧。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先后作出了“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的决定。紧扣元旦、春节等假日节点,着眼于节礼年货,进行及时巡查、公布、处理。巡视内容呈现出宏观整体设计,微观贯彻落实。以点成线,线动为体,从而构筑密实的巡视网络,扎紧扎密了制度的笼子。
笔者以为,作为国家干部、人民的公仆,就应该当个两袖清风、为民务实的“干净人”。在当前从严治党的新高度环境下,切记心莫贪、手莫伸,严守底线、善保晚节,不踩纪律的“红线”,不碰法律的“高压线”。只要胆敢触犯党纪国法,不管你曾经级别多高,也不管你手段有多新,在反腐的“照妖镜”下都将一一现原形而沦为阶下囚。
习近平在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指出:“一个人腐败堕落,往往是从贪占小便宜开始的。防腐反腐工作的推进,离不开各层各级共同作为,建立健全适合中国国情、党情的党内监督制度,建构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廉政体系,助推“中国梦”实现。(中国台湾网网友:岳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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