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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纪委全会精神,要做到四个“必须”

2018年01月17日 16:27:00来源:中国台湾网

  2018年1月11日—1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了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并审议通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定不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工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提出了许多新思路、新要求和新举措,如何准确理解?怎样贯彻落实?窃以为,要做到四个“必须”。

  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必须把基础工作“做实”。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教育、监督、管理,自觉绷紧廉洁“弦”;要紧密结合业务工作细化“两个责任”清单,把推动责任落实当成习惯;要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四风”和源头治理腐败;要继续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主题活动,进一步正风肃纪,提升效率。

  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必须从问题“入手”。要善于发现问题,对工作范围内的职责要亲知、真知和深知;要善于找准问题,不能满足于对上级的指示、文件照抄照搬,更不能写在纸上、停留在嘴上,而是要结合实际,立足于找准问题,“沉下去”调查研究、“解剖麻雀”摸清实情;要善于解决问题,拿出硬措施,锲而不舍,一抓到底。

  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必须发挥党组织的“威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要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追责、问责机制;要完善从严管理党员机制,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好“三项整改”回头看,把“学”和“做”融入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去,深入开展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

  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必须敢于“问责”。一要敢于拿自己“问责”。领导干部要扪心自问:主体责任是否落实,“一岗双责”职责正确履行了吗?党员干部也要经常问一问:我的工作职责明不明确?工作落实得怎样?二要敢于拿别人“问责”,对违规违纪行为要坚决问责、追责,要把问责贯穿到履职尽责的全过程。(中国台湾网网友:高山山)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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