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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手段肃清虚假贫困户乱象

2017年12月26日 15:03:00来源:中国台湾网

  审计署整改报告显示,被审计的各县共剔除和清退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18万人,重新识别补录贫困人口9.51万人,完善建档立卡数据信息21.68万人,从2018年起实现贫困识别常态化管理。此外,相关地方扶贫部门向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发放补助或退还资金4.01亿元,收回违规使用的贷款及贴息补助等2.52亿元。(12月24日,《湖北日报》)

  困难群众一直是党和政府最牵挂的群体,逢年过节送温暖就是体现关怀的一种方式,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扶贫攻坚工作更是一项让困难群众真正过上好日子的系统性工程。扶贫是关爱群众、济困解难、造福民生的大好事,效果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百年目标的最终实现。作为扶贫干部,如何精准识贫是确保扶贫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保障,若扶贫对象不准确,扶贫工作也就失去了本来的意义。

  审计署的整改报告显示,被审计的各县共剔除和清退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18万人,重新识别补录贫困人口9.51万人。10万余人浑水摸鱼潜入了贫困户队伍,侵占了真正贫困人该享用的资源,严重阻碍了扶贫工作的进程,造成了国家扶贫资金损失,这些责任必须让有过错的相关责任人和当事人来承担。

  笔者认为,不能仅仅只追责问责扶贫干部,贫困户造假是一个巴掌拍不响,这些假冒贫困户不能止于删除和清退了事,而应该在相关部门删除和清退虚假贫困户之时,让他们全部退还所侵占的扶贫款,同时还要给予他们应有的惩处。

  虚假贫困户有些是通过官员亲属的照顾而造假的,有些是自己送礼送出来,有些是伪造假证明成功挤进贫困队伍的,总之,都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了贫困户的身份,对于“虚假贫困户”必须要用法律手段打击。作假就必须受罚,要通过理清虚假贫困户关系链上的相关重要人,根据违法违纪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总之,要让所有参与造假者有痛感,要让他们为自己所做的一切付出沉重代价,只有让“虚假贫困户”的始作俑者和助推手们都品尝了自己酿的苦酒,才能让更多人不敢去“冒充贫困户”,从而起到警示作用。(中国台湾网网友:林音)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责任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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