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公德的行为不应该受到任何阻碍
“医生电梯里劝阻吸烟,被劝老人突发心脏病离世家属索赔40万”事件在宣判结果后,老人家属继续提起上诉。
这件事情连同以前的“摔倒的老人扶不扶”一样,能够成为网络段子手们发挥的“素材”,今后可能变成“看到摔倒的老人不要扶,看到有老人在公共场合吸烟不要去劝”,类似的案例不少,如果大家都遵循这条规则,那我们的社会可能要有一点不和谐了,因为公德心缺了。
事件的矛盾集中点可能也会在一些言辞上体现出来,比如老人家属就称当事人是“无故”与老人发生争执,也就是说老人家属认为杨君是没事儿找事儿呗。但是我们看看他真的是没事找茬?电梯属于公共密闭场所,国家明文禁止公民在公共场所吸烟已是常识,更何况事件发生地郑州早就颁布了《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其中第十条规定:公民有权制止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吸烟者吸烟。杨君出言制止吸烟者吸烟,有理有据,何来“无故”之说?
这件事儿也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为何我国禁烟令颁布那么久但是违规吸烟的行为依然屡见不鲜的原因。部分吸烟者对于禁烟令可谓不知道、不关心、不了解、不执行,我行我素,加上我国公民面对陌生人大多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面对好友则碍于人情不会去管,这便让各种禁烟条例成为纸上空谈。
在德国,见死不救会被判有罪。如果这件事情真如了老人家属的愿,杨君医生真被改判赔偿那么多钱的话,那就真的是稀罕的公德心在中国法律面前的一次失败尝试了。
当然,杨君劝阻吸烟的行为是好的,但是方式方法要把握好,要讲究一个度。每个人都要面子,而年龄越大的人是越要面子的,因此在劝阻的时候要给人一个台阶下。
维护公德的行为决不能受到任何阻碍。(中国台湾网网友:章家正)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