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推独生子女护理假,“常回家看看”不是梦
“找点空闲,找点时间,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这是歌曲《常回家看看》中的歌词。作为子女,我们都希望在有生之年能陪着父母走到尽头。然而,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我们常常因为赚不完的钱或是请不了的假,而不能赶回父母身旁。于是,一些地方政府针对这种情况,出台了相应的“独生子女护理假”福利政策。
近日,黑龙江政府明确了“独生子女护理假”天数。至此,国内已有六省公布了该项政策,分别是河南、福建、广西、海南、湖北和黑龙江。另外,重庆与云南两省拟出台相关政策。黑龙江政策一出,该省网友在纷纷叫好点赞的同时,也有着恐其沦为“纸上福利”的担心。
这样的担心当然不是空穴来风。例如,河南“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已经出台一年多了,但是实施的效果并未如预期,申请人寥寥。虽然相关政策已经建立了“企业黑名单”,但是形势仍然不容乐观。问题主要集中在请假难这个方面上,即“冷拒绝”。企业不敢明面上拂了法规政策的意,就增加员工请假的手续。比如说,企业需要请假职工证明独生子女身份、父母年龄60岁以上、医院开具的住院清单等。显然,这些证明对于外来务工人员来说,无异于无端的刁难。所以,申请者的稀少也就见怪不怪了。
企业本来就应该是个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机构,而员工是构成企业利益链条最基础的一环。在这样的情况下,员工的护理假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时间与生产成本,就与企业的初衷背道而驰。?在某种程度上,它与孕妇休产假是一个道理。要得到彻底解决,而不是进而成为企业选择员工的又一附加筛查选项。
我们要认识到,护理假对于党政机关和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应该不成问题,但对于其它的企事业单位,尤其是将经济效益放在首位的私企就真的需要理解力和执行力了。政府要鼓励企业给职工护理假。而护理假所产生的用工成本,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贴或者减税的方法帮他们消化一部分。为了保证护理假落到实处,政府需要专门配套相应的法律责任,违规的用人单位要被罚款。劳动监察等部门还应该对用人单位进行督导,监管和执法检查。
“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本身是温馨的,充分地反映了公共政策对特殊家庭应有的倾斜与关爱。它既是人性化的安排,也是对计划生育的补偿,也可以理解为独生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政策配套。但是对于如何更好地施行它,一定要仔细琢磨,而不是使其成为“一纸福利”,让“常回家看看”成为笑谈。(中国台湾网网友:郜传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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