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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令促广场舞运动阳光发展

2017年11月15日 14:52:34来源:中国台湾网

  国家体育总局13日印发了《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解决当前广场舞健身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使各级体育部门为广场舞健身活动提供保障,给予支持,加大服务力度,引导良性发展。(1114日人民日报)

  广场舞健身运动自兴起以来越来越受到中老年人的热爱,已经红遍海内外。如此受中老年朋友的喜爱的运动,笔者认为原因有二,一来广场舞可以锻炼身体,二来可以为退休的中老年人联谊创造条件,为退出生产站线的劳动者们提供消遣和娱乐的方便。正所谓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在13亿人群的泱泱大国,老人总数占了人口总数的近百分之二十,如何让老人更好地养老,也是国家和社会的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由于广场舞群体常常因为在不当的时间和不当的地点跳舞而与周边的民众发生冲突,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各执一词,难分伯仲。如今,国家体育总局13日印发了《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四个不得:不得在烈士陵园等庄严场所开展广场舞健身活动;不得通过广场舞健身活动非法敛财、传播封建迷信思想;不得因广场舞健身活动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学生上课和居民正常生活;不得因参加广场舞健身活动破坏自然生态、环境卫生和公共场地设施,扰乱社会治安、公共交通等公共秩序。严格规定了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让运动者运动的安心,让居民生活得顺心。在法律依据下各取所需,化解长期以来跳舞者与非跳舞者“同一个屋檐”下生活的矛盾,使社区生活更加温馨,更加和谐。

  办法内要求成立全国广场舞健身活动推广委员会,既可以使广场舞活动得到更好的技术指导,也能促使广场舞机构建立走向正规化,鼓励自发组织成团的团体成为有管理、有约束的社会团体,使得广场舞运动向更加健康、更加文明的方向有序发展。 让更多退休的老年人享受阳光的健身娱乐生活,也让广大民众享受工作之余的安静环境。

  疏法胜于密心,宽令胜于严主。希望广场舞运动在制度下如雨后春笋般健康可持续性发展,让中国的老人们活出新精神、新风貌。(中国台湾网网友:赵敏)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责任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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