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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给了殷光立“二进宫”的机会?

2017年08月16日 13:53: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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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阜南县委原书记、安徽省农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副总经理殷光立,因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日前被安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殷光立此前曾因犯受贿罪被判刑10年。(澎湃新闻,8月13日)

  我们常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但殷光立却似乎是例外。这个曾经前途无限的年轻县委书记,在2001年因受贿被判10年有期徒刑;2006年假释出狱后进入安徽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系统,先后担任监事、副场长、副总经理等职务,并在假释出狱的第11个年头再次因涉嫌受贿“进宫”。

  如果说殷光立不知悔改咎由自取罪有应得,那么我们也有必要追问一句:到底是谁给了殷光立“二进宫”的机会?

  殷光立是怎么进入国企系统的?他正常刑满期应该在2011年,却早在2006年就办理了假释,到底是如何做到的?他任职的公司是成立于2009年12月的国有企业,抛却在假释期间入职的可能,正常刑满释放人员能否顺利的入职?这其中的人事聘用是否符合规程?更直白的说,短短几年间,就能从“贪官”摇身一变,成为国企高管,又有没有见不得光的“内幕”?根据组织部门的相关规定,有犯罪记录的人员是不具备成为国家工作人员并担任领导职位的资质的。难道殷光立的才能已经“逆天”到如此地步,让规章为他让道?即便他的业绩可圈可点,提干过程中必然也要经历严格考察、审核、把关,为什么这样的“前科”都没能对他造成任何困扰?是企业用人大胆,还是另有猫腻?

  事实上,殷光立的“二进宫”,最发人深省的不是他的执迷不悟,而是在选人用人中或者更直白的说官员复出问题上存在的种种问题。这些年来,因为突发公共事件、生活作风问题、违反党纪国法等原因,很多官员被启动免职程序甚至移送司法;然而,当媒体的关注渐渐淡去,人们才惊讶的发现,一些官员要么“闪电回归”,要么“带病起复”,或者“悄然复出”。有媒体统计,2008年以来引起舆论关注的52起官员免职案例中,被免的85名官员中已有29人起复。

  我们常说,培养一个领导干部比培养一个飞行员的花费要多得多。因为干部能力的增强、水平的提高、经验的积累,都需要消耗巨大的社会成本。因为培养不易,所以能修不弃,但这绝不是各种垃圾废品都能被当成宝贝的理由;否则,不仅是对干部任用条例的调戏,也是对党纪国法的亵渎。(中国台湾网网友:周文郁)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责任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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