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视剧《胭脂》热播,其中曾在《甄嬛传》中饰演安陵容的演员陶昕然也在《胭脂》中有戏份,而且演的又是一个坏人,她的坏让人“恨之入骨”。但我们都知道,能把坏人演的让人牙痒痒证明演员的演技好,演得逼真,我们应该予以赞扬才对,可事实却正好相反。许多网友都还沉浸在戏里,毫无厘头地对陶昕然本人开骂,甚至还牵扯到其刚出生不久的女儿,最后逼得陶昕然在微博爆粗口。针对此次事件笔者是绝对地支持陶昕然本人的,类似的流言、谣言伤人事件已经太多太多,网络暴力必须及时严控在法律的手心里。
言论自由要以尊重为底线。当代社会给了人们言论自由的权利,但这份自由可不代表着随心所欲,是必须要以法律为底线的。你做了自己分内的事,而且做的很好,因为你的努力使得自己的事业和别人的事业锦上添花,是你的错吗?你应该得到别人的肯定啊!网友们,请睁开眼睛再开骂好嘛?演得不好,你说片子烂,演的好你说演员坏,你想要怎样啊?再者说,对一个演技超群的好演员,在不全面了解情况的时候便开启骂战,请问你的尊重在哪?如果别人也这样误解你,你还真的未必有人家陶昕然的容忍心和魄力吧!
攻击性的言论要付出代价。一个人没有任何资格可以去随意攻击另一个人,不管你是匿名的,还是无心的,因为你带给别人的只能是伤害,请止步。此外,你可以讨厌一个擅长演坏人的演员,但请积点口德吧!孩子那么小,你怎么忍心伤害她呢?“恶语伤人六月寒”,对于这种故意的人身攻击法律怎能一再容忍?科学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想要追查某些别有用心的网友的法律责任真的那么难吗?没有口德的网友们一点都不无辜,因为你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如果道德已经难以约束,法律就必须及时出手,以防止伤害无限继续。
监管难不该成为放纵的借口。网络流言、谣言满天飞,人们无法辨别真假,使得网络信息的可信度极低,这是网络不规范发展的必然结果,但监管难可不该成为放纵网络流言的借口。首先,涉事的网络媒体平台应当担起监管的主要责任,主动维护使用者的合法权益,遇到非法的、攻击性的言论应及时删除,防止事态扩大。其次,涉事的受害一方,必须要有勇气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勇敢的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再次,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相关的法律规定也要跟上时代的步伐,一些原来不适用于法律上证据的东西,比如聊天记录等,应当考虑其合法性。因为只有将网络言论及时严控在法律的范围内,净化网络环境才不会成为一句空话。(中国台湾网网友:刘巨艳)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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