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价药,又被称作基本药物,是指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10月18日澎湃新闻网)
廉价药不仅价格低廉,而且安全、必需、有效,甚至其“必需”性,又被称为“救命药”,深受患者青睐。然而,一些疾病或手术中常用廉价药正逐步断供,甚至每年消失几十种,不仅导致一些患者经济负担加重,也面临用药危机。
廉价药品正在以每年几十种的速度消失,自然是药企处于利润考虑,或无利可图,或因非常规、用量小。因此,厂家出于市场本能通常面临两个选择:要么淘汰,要么“研制”新药,非常正常。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同一种药,换个名称,换个包装,换个批号,身价就可以翻上几倍甚至几十倍。如此“换汤不换药”,岂不有掩耳盗铃之嫌?
廉价药换“马甲”,掩的是药品生产许可证审批的耳,盗的是百姓钱包的铃,从四环素到阿莫西林再到头孢的蜕变,与之紧随的就是价格从几毛钱到四五元钱再到二十多元钱的攀升就是最好的说明。
我们常用掩耳盗铃来比喻自欺欺人,现在来看药企通过掩耳盗铃,自己并没有吃亏,因为他们达到了,“还不是为了涨价?!”之目的。之所以会有如此结果,皆因掩的不是自己的耳。
之所以药品生产许可证审批对廉价药换马甲充耳不闻,也许是为了提价能让廉价药迎来“新生”,甚至认为是一种保护性措施。但这种“保护”实在是建立在患者腰包痛苦之上的,是将保护廉价药的责任推给了患者。有专家认为,一味提高价格,对挽救廉价药并非都好,很可能保护了落后药品,保护了落后企业,对医药产业不利,对群众健康不利。
在对待如何保护廉价药的问题上,不如听听专家的意见,从国家层面进行宏观调控,建立廉价药国家储备库,对承担廉价药生产的企业在国家专项资金、银行贷款、税收等扶持政策上给予倾斜,让这些企业有足够的利润空间,从而保质保量完成生产,确保供应不断档、不过量,并建立廉价药专供渠道,打击药品多手转让、层层抬价和廉价药垄断等经营不良现象。(中国台湾网网友:王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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