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至2015年,朱芳云在担任湖南省汝城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先后三次收受供货商提供的“好处费”,共计32万元,受贿所得大部分用于购买皮草、雅诗兰黛高档化妆品、名表名包等奢侈品。2016年4月,朱芳云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6年6月,朱芳云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8月8日,人民网)
据报道,朱芳云利用分管财务及设备采购的职务之便,在设备采购项目中,通过“做手脚”、“打招呼”等暗箱操作让既定公司中标,为供货商谋取不正当利益,并从中收受“好处费”。因为爱美,她受贿所得大部分用于购买皮草、高档化妆品、名表名表等奢侈品,在这样奢侈品面前,她乐此不疲、心甘情愿地当着奢侈品的“奴隶”,最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笔者不禁感叹,受贿买奢侈品,爱美岂能无底线?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美之心人皆有之,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女性党员领导干部爱美、爱打扮也很正常,如果是花自己的钱购买奢侈品装扮更是无可厚非。但是身为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的朱芳云,为了追求所谓的美丽,挪用公款来高消费实在是走错了路,也让爱美之心变了味。正是因为其“爱美”过度,甚至不惜铤而走险挪用公款,最终被“爱慕虚荣”推向“歧途”,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以致于落步入法网。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女子爱美亦需取之有道。笔者认为,对于权力的贪腐根本没有性别之分,只要心中有“贪念”就会不择手段去“贪腐”。朱芳云由于对奢侈品的迷恋,为了赏心悦目的“美丽”而不惜触碰党纪“红线”,毫无顾忌地收受贿赂,肆无忌惮地奢侈浪费。虽然购买奢侈品能一定程度的提升美丽度,但是美化的只是挪用公款者的外表,公众看见的却是他们丑陋扭曲的内心,以致于迷失了方向,忘记了“初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拉紧纪律“红线”,让党员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这样的新形势下,“公家的钱不能随便花”应该成为一种新常态,不管是受贿购买奢侈品也好,其他各种公款高消费消费也罢,都会成为人民群众的公敌,接受法律的审判。因此,作为女性官员,唯有不忘党的宗旨、不忘入党的“初心”,始终认真工作、为民着想、甘于奉献,注重从内在来提升素养和内涵,才能真正拥有美丽。总之,只有老百姓才是评判党员干部美不美的唯一标准,所以得到群众的赞美才是最美丽的。(中国台湾网网友:梁建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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