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环保意识不断提高的大背景下,作为新能源代步工具的电动车也悄然步入人们的生活。对于住所距离学校比较远的学生而言,驾驶电动车的确比自行车更加快捷。但如果学生和家长简单地将电动车当作自行车一样来驾驶,不仅可能在不经意间违反交通规则,更可能在自己的交通安全方面埋下隐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所以,未满驾驶年龄的学生,家长应坚决禁止学生驾驶电动车上路。
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从表面看电动车十五公里的车速并不算快,相比机动车市内一般限速三十到四十公里的标准还有一定距离,所以这条规定往往容易被大家轻视。
家长一般对于年龄较大的孩子驾驶电动车还是比较放心的,因为学生每天上下学时间一般都不会参与到上下班的交通高峰当中,而且一般在驾驶电动车之前也有骑自行车上学的经验。然而家长却忽视了电动车与自行车之间的差异。驾驶自行车,由于车身相对较轻而且行驶速度不快,所以无论启动还是止动,相对来说都比较灵活,驾车者只要注意力集中,可以主动规避许多潜在的交通险情。但是电动车车身较重,灵活性相对较差,如果速度超过了15公里,在面对需要止动的险情时就显得捉襟见肘了。而且即使是驾驶中撞到了别人,自行车和电瓶车所造成的伤害程度也是不同的。所以在允许学生驾驶电瓶车上学前,家长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随着交通环境日益复杂化,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与安全意识就显得更加重要。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与安全意识的培养需要长期的过程与实践。这就需要家长、学校与社会的共同的努力。今天的学生就是未来交通参与的主力,他们良好的交通素质,是改善我国交通软环境的根本动力。
需求造就市场,许多电动车生产企业已经看到了市场的潜力,如果他们能抓住消费人群的特点,把握住市场的脉搏,尽力开发满足不同客户需求特点的产品,不仅有助于开拓市场,更是对消费者交通安全的有力保障。(中国台湾网网友:高四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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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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