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作为中国首部反家暴法,该法律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有了国法可依。新法落地为遭受家暴之苦的受害人提供了有力保护,与此同时,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有关部门如何有效执行法律条款,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3月1日中国新闻网)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暴不再只是“家务事”。无论是肉体上的折磨、还是精神上的伤害,对受害者而言都无疑是难以解脱的痛苦。尤其是时有发生的重伤、杀人等恶性家暴案件更是一再表明:家庭暴力已经成为社会的公害,若得不到有效遏制、社会和谐稳定便无从谈起。
最近一则公务员丈夫打死记者妻子,其13岁儿子说:“我要杀了你”的新闻吸引了不少眼球。其实不管家庭暴力以哪一种方式呈现,都会给孩子带来无可弥补的心理创伤。据调查,在家暴环境下成长的孩子,经常被迫看到父母的一方施暴而另一方遭到虐待,造成孩子安全感不足,别人认为是安全港湾的家庭,在他们看来是很想逃脱的魔窟。因父母的相处模式,他们不能和他人很好的表达自己的情感需求,对人有强烈的防备心理,易激惹,甚至会效仿父母解决问题的方式来处理与他人的关系,社会适应差,学习能力低,这正是家庭暴力对孩子最大的伤害。一个不会去爱,没有安全感,每天提心吊胆于家庭成员关系的孩子,怎么会有力量去爱,会有能力去与他人建立亲密关系呢?(中国台湾网网友:唐婷新)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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