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到来之际,如何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热门话题。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主任张八五、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何谦代表等人也都就此事都积极献言献策。
大家都知道,过去一年里,“天价虾”“天价鱼”事件沸沸扬扬,侵犯消费者权益现象层出不穷,细究其原因,无外乎以下几点:法律执行不到位,政府监督不到位,消费者自身权益保护意识不健全以及最重要的商家诚信经营原则不再落实。
在笔者看来,我们下一步应从监管、追责和诚信三方面同时发力:在监管方面,要加强出台相关法规,认真履行平台电商监管责任,同时加强网上销售商品监管,完善平台先行赔付制度;在追责方面,我们需要完善消费者投诉追查机制,建立从政府到行业再到平台及经营者的监管追责体系;在诚信方面,建立完善诚信经营机制,从源头上加强对虚假广告、侵害知识产权等行为的治理,才能切实地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之所以各代表们和政府如此重视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因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不单单只是关乎个人的小事,而是关乎市场经济良好发展的民生大计——只有让居民能消费、敢消费,才能快速稳定地拉动市场内需;只有让经营者知法、守法,才能将市场信用机制彻底建立起来;只有拥有一个良好、稳定的市场环境,才能保障我国经济良性发展,这也是我们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当然,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我们还需要努力完善税收调节、员工休假等机制,落实好促进消费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税收调节有利于引导海外消费回流;降低生产成本和产品价格既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引导企业将重心放到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上来,又有利于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程;完善落实休假制度则可以让消费者的消费时间更灵活,消费体验更好;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有利于提升服务水平、改进服务质量。笔者认为这些方法都是从消费者角度出发且为消费者权益考虑的,并且能很好地促进今后的消费,对拉动内需也有巨大作用,可谓是一举多得。
最后,笔者想多说一句,今天是“3?15”,我们对消费者权益异常关注,诸多媒体也对此投入了高度热情进行报道,但一天是绝对不够曝光所有的不良商家的,维护消费者权益也决不能是一天的热情使然!希望我们今年借着两会的热风,将保障消费者权益观念吹进每个人心中,愿你我天天都过“3·15”!(中国台湾网网友:朱宇童)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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