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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了“咆哮女”发飙的资本

2016年01月29日 16:38: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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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爪女还没走,咆哮女又来了,1月27日,网友@Wyyyyey在微博上传了一段地铁2号线的视频:一位身穿红色外套的女子在座位上大声打电话,有乘客善意提醒打电话小声点,结果女子语出惊人:“我就是没道德,我伤害谁了我负责!”有乘客说“我受到伤害了”,没想到女子说,那去医院打出证明啊,然后打110解决,你只能通过110来找我,不是110我不接的。如果110没有来找我,你就是××(骂人的脏话)的!”。言辞很嚣张,而且女子在视频中表示她就是吃法律饭的,年薪不低,比谁都懂法律!即使安保人员劝阻也直接无视。(央视网1月29日讯)

  咆哮女的话可以理解为:“我骂人,大声打电话没道德,都不违法,我懂法,你能把我怎么样,110找我是合法的,你打电话就是骚扰。”,真的是一个好律师,将法律条文理解的是如此通透,让人无法反击,跟她对骂是拉低自己素质,通过安保人员制止也“无法可依”,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咆哮女的行为虽然不能得道德的“优秀”,但是却能“及”法律的“格”,被“迫害”的人们只能忍气吐声干瞪眼。是谁给了“咆哮女”发飙的资本?正是我们的法律空白!

  凤爪女只能靠网友的道德审判来制裁,至今仍未道歉;列车员无法可依,只能靠机智的话语去劝说放纵孩子的家长。不得不说,类似事件的频繁曝光是整个文明社会的悲哀,这些事件的曝光更应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现行的杭州地铁《乘客守则》规定,乘坐地铁时应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不得在车厢里大声喧哗。然后呢,没有然后了,只说不要如何,没说违规应如何,“半截话”的规定,如何能有约束力?上海如此,北京亦如此。

  对于地铁不文明行为,一项网络调查显示,八成网友认为狠罚才是正道!狠罚见效的已经有不少先例,香港对于有吃东西的会罚2000港元,在英国德国,不文明行为的罚款也是明码标价,绝对的“肉疼”;在美国日本,不仅罚款,严重者更要拘役、服刑。而内地,却只能靠人们的一次次围观和曝光,制度的建立迫在眉睫!对于“凤爪女”“咆哮女”的一次处罚可抵上百次的说教。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已经批准了《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杭州已经通过立法的方式,把部分道德规范转变为法律规范。这个《条例》将于3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公民有权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劝阻时应当注意举止文明。如果行为人辱骂、威胁、推搡、公然侮辱劝阻人,尚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的罚款。

  但是笔者更希望这个条例是暂时的,毕竟,本可以靠自律就可以实现的文明环境,竟然要通过法律去约束,真的是我们文明古国之殇。(中国台湾网网友:潘宇涵)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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